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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ZHOU HUITONG TECHNOLOGY CORP.,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Jan 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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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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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601

证券简称:惠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端化 工装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惠通研究院)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的 用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1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1.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441.60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 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069.8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371.7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已经中天运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天运〔2025〕验字第 90002 号)审验。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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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截至20251130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
1 高端化工装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10,141.79 - -
2 技术研发中心(惠通研究院)项目 25,230.00 10,907.49 43.23%
合计 35,371.79 10,907.49 43.2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建设内容、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 募投项目“高端化工装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惠 通研究院)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并根 据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进行投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根据宏观经济 环境波动、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结合公司实际产能建设情况,对募投项目“高端 化工装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投入节奏优化调整,使得进度放缓。

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惠通研究院)项目”因部分项目的阶段性竣工验 收周期可能较原计划延长,使得项目整体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公司经审 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决定延长“技术研发中心(惠通研究院)项目”建设期。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审慎决定, 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项目用途 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 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对公司的效益,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规划。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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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高端化工装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技术 改造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惠通研究院)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 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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