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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TZE OPTICAL ELECTRONIC CO., LTD. M&A Activity 2025

Apr 2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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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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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 构和个人的说明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名交易对方收购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或“生一升”)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 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 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如下:

  • 1、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 2、聘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 3、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

  • 备考审阅机构;

    • 4、聘请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格且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 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