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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TZE OPTICAL ELECTRONIC CO., LTD. M&A Activity 2024

Nov 1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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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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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 号— —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 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 名交易对方收购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或“生一升”)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 号——重大资 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如下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 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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