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YANGGUANG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Jun 30, 2016
53708_rns_2016-06-30_3814d04f-7f75-40f3-8221-6ab3f0923208.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 2016-L66
==> picture [57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 的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 (深证函【2016】429 号),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函复如下: 一、深交所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8 亿元人民币的阳光 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 条件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 判断或者保证。公司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深交所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向其充分揭示风险。
三、债券的发行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人 相关情况或债券法律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 及时报告深交所。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的,本无异议函 自动失效。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四、公司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 提交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 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 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