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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GUANG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5
Nov 2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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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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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05-L34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于 200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0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05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 : 00 。
网络投票时间: 2005 年 12 月 19 日- 2005 年 12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5 年
12 月 19 日 ——2005 年 12 月 22 日每日 9 : 30 - 11 : 30 、 13 : 00 - 15 : 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5 年 12 月 19 日
9 : 30——2005 年 12 月 22 日 15 : 00 中的任意时间。
-
2 、现场会议地点:
-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4 、股权登记日: 2005 年 12 月 9 日
-
5 、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简称“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 6 、会议出席对象
(1)、2005 年 12 月 9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 、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8 、催告通知
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和两次董事会征集投 票权提示性公告,两次提示性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5年12月10日、2005年12月19 日。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
(1)公司股票自2005 年11月21日至公司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结果 之日停牌; 2 ( )公司股票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至股改规定程序结束 之日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审议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需经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由于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是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 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 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预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 行,召开 200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将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修 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预案和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相关股东 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鉴于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是本股权分置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本次合并议案需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需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 、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 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 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会议 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 , 公司董 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本公司本 次会议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参见本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报》上的《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 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
准。
-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
准。
-
(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
(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
(5)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时,即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又在深圳
-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上投票,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
3 、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
1
-
(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
( 2 )充分表达意愿 , 行使股东权利;
-
( 3 )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
-
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 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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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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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人股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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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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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深圳
-
证券代码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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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地邮戳日不迟于 12 月 16 日)。
-
5 、现场登记时间: 2005 年 12 月 21 日 9 : 00-16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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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1 层
邮编: 100044
联系电话: 010 - 68361088 - 626
传真: 010 - 88365280
五、参加网络投票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 1 )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2月19日至2005年12 月2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 2 )本次会议的投票代码: 360608 ;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议案一。
议案及及其序号如下表:
议案 序号 议案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减少注册 1.00 元 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 2 股代表反对, 3 股代表 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 、采用互联网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 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 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 2005 年 12 月 19 日 9 : 30——2005 年 12 月 22 日 15 : 00 中的任意 时间。
(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会议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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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 2005 年 12 月 9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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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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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征集时间:自 200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05 年 12 月 21 日 ( 每日 9 : 00-17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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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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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定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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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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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报》上刊登的《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七、公司董事会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自本次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投 资者座谈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 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使改革方案的形成具有广 泛的基础。公司董事会欢迎流通股股东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充分表达对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的主张:
公司热线: 010 - 88365223 、 68361088
公司传真: 010 - 88365280
公司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新、张晴、靳松
八、其他事项
-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丽英。
联系电话: 010 - 68361088 - 626
传真: 010 - 8836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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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会议费用:会议预定一天,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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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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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 年 11 月 21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 200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按以下权限行 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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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召开会议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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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召开会议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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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召开会议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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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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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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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 1-4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