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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GUANG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May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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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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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券代码: 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L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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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于 2021年5月28日收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 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燕赵”)通知,其于2020年 11月12日至2021年5月2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 限售流通A股9,049,790股,减持股份达到1.2%。截至2021年5月27日,北京燕赵持 有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17,515,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分置改革前持有、控制公司股份总额 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 出售限售股份,每累计达到该公司股份总额的 1%时,公司应作出公告。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相关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5月27日 3.52 9,049,790 1.2
大宗交易 _ - - -
其他方式 _ - - -
合计 - _ 9,049,790 1.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北京燕赵房地产
无限售流通股 26,565,142 3.54 17,515,352 2.33
开发有限公司

注1:2004年12月22日,北京燕赵受让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45,266,200股公司非流通股股份。 此次转让完成后,北京燕赵持有公司15.50%的股权。详见2004-临16《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燕赵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受让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04-临17《广西阳光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过户办理完毕的公告》。

注2:2006年,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 股对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截至2006年12月31日,北京燕赵持有本公司股份32,156,756股,占总股 本的11.01%,其中持有公司限售股份32,156,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1%。详见2005年11月30日披露的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5年12月23日披露的2005-L41《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06年1月11日披露的2006-L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注3:2007年5月28日,公司以5.71元/股的价格向Reco Shine Pte. Ltd.定向发行120,000,000股,并于2007 年6月5日办理了股权登记、过户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292,040,208股增至412,040,280股, 北京燕赵持有公司股份32,156,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详见2007年6月7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

注4:公司于2007年10月15日实施了分红派息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2,040,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经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35,652,364股。详见2007年10月9日披露的 2007-L43号《2007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公告》。截止2007年12月31日,北京燕赵持有公司股份41,163,16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68%。

注5:公司于2010年4月7日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5,652,364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分红后本公司总股本从535,652,364股增至749,913,309股。详见2010年4月7日披 露的2010-L08《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截止2010年12月31日,北京燕赵持有公司股份56,701,6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6%。

注6:北京燕赵上述有限售股份分别于2007年1月19日、2008年1月21日、2009年5月4日解除限售。详见 临2007-L1号、临2008-L04号、2009-L15号公告。

注 7: 2014 年 8 月 25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 日,北京燕赵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651,631 股,此次减持完成后,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燕赵持有公司股份 49,0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4%。详见 2014 年 12 月 2 日披露的 2014-L61 号《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注 8:2015 年 11 月 18 日、11 月 20 日、11 月 23 日,北京燕赵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 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543,062 股。此次增持完成后,北京燕赵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 A 股股 份 49,593,0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1%。详见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2015 年 11 月 24 日披露的 2015-L108 《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票的公告》、2015-L109《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票的公告》。

注 9: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 日披露 2019-L26 号《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北 京燕赵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不超过 22,497,3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9%)。本次减持完成后,截 止 2019 年 9 月 3 日,北京燕赵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41,563,3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4%。

注 10: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 日披露 2020-L20 号《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北京燕赵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不超过 22,497,3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9%)。截至本公告日,北 京燕赵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26,565,1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4%。

注 11: 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05 月 27 日,北京燕赵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049,790 股,此次减持完成后,截止 2021 年 05 月 27 日,北京燕赵持有公司股份 17,515,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

二、其他相关说明

  •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 3、北京燕赵的股改承诺已于 2011 年 1 月 13 日履行期满,本次减持不存在

  • 违反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 1、《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