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YANGGUANG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30, 2021
53708_rns_2021-03-30_38ba8234-e846-45ba-bdfd-5d92dffbcea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1]002109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2020 年12 月31 日)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 1-2 |
| 说明 | ||
| 二、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非经营 | 3-4 |
|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1]002109 号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阳光新 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阳光股份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2020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 年03 月29 日签发了大华审 字[2021]002527 号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2017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就阳光股份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 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阳光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 阳光股份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
1
大华核字[2021]002109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picture [178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 对阳光股份公司实施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 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阳光股份公司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说明
==> picture [218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薛祈明
==> picture [78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04 x 7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0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0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0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 | 2020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0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0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0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0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 | 2020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0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瑞阳嘉和”)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2,498.94 | - | - | - | 22,498.94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天津阳光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078.02 | - | - | - | 3,078.02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北京上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837.61 | - | - | - | 837.61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479.00 | - | - | - | 479.00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北京高华瑞丰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6,374.63 | 13,151.91 | - | 37,657.46 | 81,869.08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上海尚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4,615.15 | - | - | - | 4,615.15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上海新尚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877.88 | - | - | - | 877.88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天津紫金新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紫金新嘉”) | 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557.80 | - | - | - | 557.80 | 股利分配 | 非经营性往来(Ⅰ) |
| Sunrise Tongzhou Private Limited(以下称“Sunrise Tongzhou”) | 上市公司重要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其他应收款 | 13,927.89 | - | -999.51 | 12,928.38 | - | 少数股东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Ⅱ) | |
| 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银河宾馆”) | 合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495.00 | 120.00 | - | - | 615.00 | 代垫款 | 非经营性往来(Ⅲ) | |
| 总计 | — | — | — | 153,741.92 | 13,271.91 | -999.51 | 50,585.84 | 115,428.48 | — |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说明
-
(Ⅰ)根据本集团之合联营公司紫金新嘉公司于2018 年7 月发布的董事会决议,紫金新嘉向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按持
-
股比例分配股利557.80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该款项尚未支付。
(Ⅱ)2018 年6 月,Sunrise Tongzhou 与本公司子公司瑞阳嘉和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12,928.38 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 年6 月起至2019 年6 月止,利率按瑞阳嘉和现有银行借款利率4.9%执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19 年10 月,Sunrise Tongzhou 与瑞阳嘉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借款期限变更为2018 年6 月6 日起至2020 年6 月5 日止。2020 年2 月24 日,瑞阳嘉和董事会分红决议,向Sunrise Tongzhou 分配股利15,631 万元,并于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约定应付股利与借款本金及利息同等金额互抵。后续为共同应对因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和企业经营压力,本 公司及子公司瑞阳嘉和与Sunrise Tongzhou 签订了《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免除Sunrise Tongzhou 自借款日至2020 年2 月29 日借款产生的全 部利息。
(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合营企业上海银河宾馆存续及资产管理费用的刚性支出,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晟璞”)按照持股比例在与上海银河宾馆其它股东同等条件下,不定期同步对上海银河宾馆提供 财务资助。2020 年5 月,上海晟璞与上海银河宾馆签订借款协议,上海晟璞向上海银行宾馆提供无息借款120 万元,用于上海银河宾馆日常合理 的各项运营费用支出。截止2020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向上海银河宾馆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为615 万元。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