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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GUANG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Feb 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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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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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0259 号 (第一页,共二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阳光新业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阳光新业董事 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0259 号 ( 第二页,共二页 )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阳光新业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徐 涛

中国•上海市 2017 年 2 月 21 日 注册会计师

————————— 王 豆 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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