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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zhou Handler Special Vehicle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May 3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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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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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15-057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2015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且审议的 事项中涉及累积投票事项,为便于投资者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并避免对投票时间及流程产生 误导,现就公司于2015 年5 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2015-054)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更正,具体补充更正的 内容如下:
一、 原会议通知中第一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及第四项“参与网络投票 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5 年6 月12 日下午15:00 至2015 年6 月15 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现修改为 :2015 年6 月14 日下午15:00 至2015 年6 月15 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二、原会议通知中第二项“本次会议议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1 | 《关于定向回购印叶君、田国辉、肖丹2014 年度应补偿股份及定向发放股利的议案》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或者股份赠予相关事宜的议案》 |
| 3 |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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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2 页
| 3.1 | 选举丁剑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 3.2 | 选举张秀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3.3 | 选举尹亚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3.4 | 选举栗沛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3.5 | 选举庞维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3.6 | 选举陈庆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3.7 | 选举耿成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8 | 选举乔吉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9 | 选举朱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4 | 《关于推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 4.1 | 推举尹晓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 4.2 | 推举刘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现修改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1 | 《关于定向回购印叶君、田国辉、肖丹2014 年度应补偿股份及定向发放股利的议案》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或者股份赠予相关事宜的议案》 |
| 3 |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
| 3.1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3.1.1 | 选举丁剑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3.1.2 | 选举张秀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3.1.3 | 选举尹亚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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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 | 选举栗沛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 3.1.5 | 选举庞维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3.1.6 | 选举陈庆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3.2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2.1 | 选举耿成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2.2 | 选举乔吉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2.3 | 选举朱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4 | 《关于推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 4.1 | 推举尹晓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 4.2 | 推举刘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同时修改原公告中附件2 《授权委托书》中对应内容。
三、原会议通知中第四项“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中:
③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00 元
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 3.00 元代表议案3,
3.01 元代表议案 3 中子议案3.1,3.02 元代表议案 3 中子议案 3.2,依此类推。具体情
况如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
| 总议案 | 100.00 元 | |
|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 ||
| 议案1 | 《关于定向回购印叶君、田国辉、肖丹2014 年度应补偿股份及定向发放股利的议 案》 |
1.00 |
| 议案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或者股份赠予相关事宜的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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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 ||
|---|---|---|
|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 ||
| 议案3 |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 3.00 |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
|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 人; 2、投给 6 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所持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6=可用票 数。 3、请在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
||
| 3.1 | 选举丁剑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1 |
| 3.2 | 选举张秀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2 |
| 3.3 | 选举尹亚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3 |
| 3.4 | 选举栗沛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4 |
| 3.5 | 选举庞维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5 |
| 3.6 | 选举陈庆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6 |
| 选举独立董事 | ||
|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 3 名候选人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所持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3=可用票数。 3、请在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
||
| 3.7 | 选举耿成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7 |
| 3.8 | 选举乔吉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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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 选举朱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9 |
|---|---|---|
| 4 | 《关于推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4.00 |
| 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 2 名候选人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所持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2=可用票数。 3、请在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
||
| 4.1 | 选举尹晓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4.01 |
| 4.2 | 选举刘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4.02 |
④ 在“委托数量”项下,申报股数对应的表决意见为:1 股表示同意;2 股表示反对;
3 股表示弃权;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⑤ 投票举例
a. 股权登记日持有“海伦哲”股票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
| 365201 | 海伦投票 | 买入 | 100.00 | 1 股 |
b. 如某股东对议案三投弃权票,对议案四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
| 365201 | 海伦投票 | 买入 | 3.00 | 3 股 |
| 365201 | 海伦投票 | 买入 | 4.00 | 2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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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现修改为:
在 “ 委托价格 ” 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00 元代表总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除 外), 1.00 元代表议案 1 , 2.00 元代表议案 2 。股东对 “ 总议案 ” 进行投票,视为除累积投票 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在 “ 委托价格 ” 项
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
| 总议案 | 100.00 | |
|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 ||
| 议案1 | 《关于定向回购印叶君、田国辉、肖丹2014 年度应补偿股份及定向发放股利的议案》 | 1.00 |
| 议案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或者股份赠予相关事宜的议 案》 |
2.00 |
|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 ||
| 议案3 |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 |
| 3.1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 6 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所持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6=可用票数。 3、请在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
||
| 3.1.1 | 选举丁剑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1 |
| 3.1.2 | 选举张秀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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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 | 选举尹亚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3 |
|---|---|---|
| 3.1.4 | 选举栗沛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4 |
| 3.1.5 | 选举庞维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5 |
| 3.1.6 | 选举陈庆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6 |
| 3.2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 3 名候选人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所持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3=可用票数。 3、请在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
||
| 3.2.1 | 选举耿成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1 |
| 3.2.2 | 选举乔吉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2 |
| 3.2.3 | 选举朱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3 |
| 4 | 《关于推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
| 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 2 名候选人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所持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2=可用票数。 3、请在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
||
| 4.1 | 选举尹晓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5.01 |
| 4.2 | 选举刘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5.02 |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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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
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a.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b.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股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股 |
| „ | „ |
| 合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⑤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投资者可以对采用累积投票制以外的所有议案进行
统一表决,即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⑥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四、原会议通知中第四项“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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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激活指令是上午 11:30 之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
果激活指令是上午 11:30 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现修改为: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五分钟即可使用。
其他内容未做修改。
修改后的《关于召开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附后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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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召开 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一)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有关事宜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
1、会议届次: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 年6 月15 日(星期一)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6 月14 日至2015 年6 月15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6 月15 日上 午0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6 月14
日下午15:00 至2015 年6 月15 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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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 年6 月8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进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鉴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 投票方式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网络投票方式;
8、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本次会议议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1 | 《关于定向回购印叶君、田国辉、肖丹2014 年度应补偿股份及定向发放股利的议案》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或者股份赠予相关事宜的议案》 |
| 3 |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
| 3.1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3.1.1 | 选举丁剑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3.1.2 | 选举张秀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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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 | 选举尹亚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 3.1.4 | 选举栗沛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3.1.5 | 选举庞维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3.1.6 | 选举陈庆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3.2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2.1 | 选举耿成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2.2 | 选举乔吉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2.3 | 选举朱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4 | 《关于推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 4.1 | 推举尹晓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 4.2 | 推举刘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以上议案已经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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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 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 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5 年6 月9 日上午09:30-11:30 下午14:00-16:30;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5 年6 月12 日12: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宝莲寺路19 号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
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
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
-
1、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
(1)2015 年6 月15 日上午0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买入
股票业务操作;
-
(2)投票代码:365201;投票简称:海伦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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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② 输入证券代码:365201;
③ 在 “ 委托价格 ” 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00 元代表总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
除外), 1.00 元代表议案 1 , 2.00 元代表议案 2 。股东对 “ 总议案 ” 进行投票,视为除累积投
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在 “ 委托价格 ” 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
| 总议案 | 100.00 | |
|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 ||
| 议案1 | 《关于定向回购印叶君、田国辉、肖丹2014 年度应补偿股份及定向发放股利的议案》 | 1.00 |
| 议案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或者股份赠予相关事宜的议 案》 |
2.00 |
|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 ||
| 议案3 |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 |
| 3.1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 6 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所持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6=可用票数。 3、请在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
||
| 3.1.1 | 选举丁剑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1 |
| 3.1.2 | 选举张秀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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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 | 选举尹亚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3 |
|---|---|---|
| 3.1.4 | 选举栗沛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4 |
| 3.1.5 | 选举庞维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5 |
| 3.1.6 | 选举陈庆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3.06 |
| 3.2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 3 名候选人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所持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3=可用票数。 3、请在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
||
| 3.2.1 | 选举耿成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1 |
| 3.2.2 | 选举乔吉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2 |
| 3.2.3 | 选举朱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3 |
| 4 | 《关于推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
| 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 2 名候选人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所持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2=可用票数。 3、请在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
||
| 4.1 | 选举尹晓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5.01 |
| 4.2 | 选举刘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5.02 |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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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
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a.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b.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股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股 |
| „ | „ |
| 合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⑤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投资者可以对采用累积投票制以外的所有议案进行
统一表决,即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⑥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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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者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
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 号码”、“证券账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 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
务密码。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指数 |
|---|---|---|
| 369999 | 1.00 |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
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以后如果遗失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
以后可以重新申请,挂失方法和激活方法类似。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指数 |
|---|---|---|
| 369999 | 2.00 | 大于1 的整数 |
(2)申请数字证书
可以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者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徐 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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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进入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
- “服务密码”;已经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以选择CA 证书登陆;
③进入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后发送投票结果。
- (3)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6
月14 日下午15:00 至2015 年6 月15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3、采取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
票系统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5)投票结果查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证券营
业网点查询投票结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可以于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 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对所有议案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慧源
电话:0516-87987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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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16-87987777
通讯地址:江苏徐州经济开发区宝莲寺路19 号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
邮政编码:221004
-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
1、《股东参会登记表》
-
2、《授权委托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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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 |
|---|---|
| 股东账户卡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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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代理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代为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
案按照委托人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定向回购印叶君、田国辉、肖丹2014 年度应补偿股份及定向发放股利的议案》 |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或者股份赠予相关事宜的议 案》 |
|||
|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 ||||
| 3 |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 |||
| 3.1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同意票数(股) | ||
| 3.1.1 | 选举丁剑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 3.1.2 | 选举张秀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 3.1.3 | 选举尹亚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 3.1.4 | 选举栗沛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 3.1.5 | 选举庞维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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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6 | 选举陈庆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 |
|---|---|---|
| 3.2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同意票数(股) |
| 3.2.1 | 选举耿成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2.2 | 选举乔吉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2.3 | 选举朱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4 | 《关于推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同意票数(股) |
| 4.1 | 选举尹晓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
| 4.2 | 选举刘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注:1、选举董事、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度。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监事的选举实行分
开投票方式。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累积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与 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 配投向一位或几位董(监)事候选人。如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总数等于或小于其累积可使用 的投票权总数,则投票有效,实际投出投票权总数与累积可使用投票权总数间的差额部分视 为放弃;如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总数超过其累积可使用投票权总数的,股东对该事项的投票 无效。
针对非累积投票决议的事项,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每一表决事项只能选择同意、反对 或弃权中的一种表决意见,并在相应位置打“√”确认。
-
2、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代理人(有
-
权 □ 无权 □)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同意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 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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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需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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