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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LONG GROUP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Nov 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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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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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1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28 日-2022 年 11 月 30 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俞小莉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俞小莉女士(以下简称“征集 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俞小莉:女,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博士,教授。1985 年至今在浙江大学任教。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 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浙江博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威孚高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小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 征集的情形,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仲裁。征集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 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 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2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11 号

3、征集投票权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雪 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40)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征集人 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1 月 25 日下午交易 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 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 写《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 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 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通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份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 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 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11 号

收件人:虎星 邮编:315800 联系电话:0574-86805200 公司传真:0574-8699552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 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四)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五)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 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 成”“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 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俞小莉

2022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 票权的公告》、《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 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 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俞小莉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 席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 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

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