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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LONG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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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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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8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基金的名称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创投(新疆)有限合伙企业(以 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标的基金”)。
-
投资金额及身份: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龙集团”、“公司”) 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标的基金投资项目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
-
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标的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合伙人未能及时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 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标的基金处于筹备阶段,尚未进行工商 登记,还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 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响应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号召,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深圳市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软件谷科技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创 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 24 家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共同签署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创投(新疆)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以合伙 企业形式设立一家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之直接股权投资子基金。本基金主要投 向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的中小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 资规模,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加快发展,为培育新业态、
新模式、新增量、新动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 名称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
| 法定代表人 | 倪泽望 |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人民币 |
| 主营业务 |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 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 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 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 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 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 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 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 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
| 主要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备案情况 | 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 人,登记编码为[P1000284]。 |
| 关联关系说明 | 深圳创新投资集团与雪龙集团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
| 备注 | 上海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基金管理人资质前,暂由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本合伙企业之管理人。在 本协议履行期间,上海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及时于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则一经取得 管理人资格即应替代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合 |
伙企业管理人。
(二)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名称 | 上海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9楼 |
| 法定代表人 | 刘波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 主营业务 | 一般经营项目是: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 |
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说明 | 上海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雪龙集团之间不存在产权、业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
(三)有限合伙人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性质 | 经营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1 |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 基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 司(非自然人 投资或控股 的法人独资)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号1404室 |
91310000MA1FL79U94 |
| 2 | 深圳市红土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 司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道4009号投资大厦 11层E4 |
9144030066854565XH |
| 3 | 南京软件谷科技创 新创业发展有限公 司 |
有限责任 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 大道186号 |
913201145935210114 |
| 4 | 江阴滨江澄源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 司(自然人投 资或控股的 法人独资) |
江阴滨江澄源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
91320281MA1XNBW240 |
| 5 | 湖州南浔人才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 司(国有独 资)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 南浔镇年丰路1388 号金融中心24层 |
91330503MA2B6WCA98 |
| 6 | 乌鲁木齐城市建设 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
有限责任公 司(国有独 资)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 区新华南路808号怡 和大厦1栋A座写字 楼第七、八、九层 |
91650100228717737Y |
|---|---|---|---|---|
| 7 |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 发(集团)有限公 司 |
有限责任公 司(国有独 资)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 沟区会展大道599号 新纪元广场(新疆财 富中心)C座1601室 |
9165010077605978XA |
| 8 | 乌鲁木齐交通旅游 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
有限责任公 司(国有独 资)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 沟区红光山路888号 绿城广场B座23.24 层 |
91650100MA785DYN4T |
| 9 | 乌鲁木齐水业集团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 司(非自然人 投资或控股 的法人独资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 巴克区黑龙江路23 号 |
9165010022866038X3 |
| 10 | 乌鲁木齐市重点产 业发展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 司(非自然人 投资或控股 的法人独资 |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头屯河 区)荣盛四街399号 新疆旅游大厦 1802-1803室 |
91650100MA77B21E24 |
| 11 | 新疆高新重点产业 股权投资有限合伙 企业 |
有限合伙企 业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 (新市区)四平路 2288号创新广场B座 26楼2605室 |
91650100MA77RMB97W |
| 12 | 南京红土中小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有限合伙企 业 |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168号9号楼909-2 室 |
91320105MA7CQR866F |
| 13 | 青岛顺东汇创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有限合伙企 业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城阳街道荟城路506 号6号楼阳光创新投 资中心1503室 |
91370214MA944N378C |
| 14 | 青岛顺东汇佳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有限合伙企 业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城阳街道荟城路506 号6号楼阳光创新投 资中心1503室 |
91370214MA944U908B |
| 15 | 青岛顺东汇宁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有限合伙企 业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城阳街道荟城路506 号6号楼阳光创新投 资中心1503室 |
91370214MA944PPC4X |
| 16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股份有限公 司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黄山西路211号 |
91330200734267003C |
|---|---|---|---|---|
| 17 | 苏州人民商场股份 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 司(非上市) |
江苏省苏州市北局 22号6楼 |
91320500134793704M |
| 18 | 昆山高新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 司(非自然人 投资或控股 的法人独资) |
昆山市玉山镇前进西 路1899号10楼 |
913205835969206676 |
| 19 | 宁国市金禾工业投 资有限公司 |
其他有限责 任公司 |
宁国市南山街道染坊 路宁国经济技术开发 区投资服务中心 |
91341881MA2NE3AA1Q |
| 20 |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 建设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 司(非自然人 投资或控股 的法人独资) |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 宁国大道106号 |
913418810652283998 |
| 21 | 江苏东布洲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 司(非自然人 投资或控股 的法人独资) |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 海门街道时代广场 16-817室 |
91320684588433594Q |
| 22 | 无锡云林产业发展 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
有限合伙企 业 |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 开发区凤威路2号 B111室 |
91320205MA1YWXWQ0B |
| 23 | 南京红土华东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 合伙) |
有限合伙企 业 |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168号9号楼909-2 室 |
91320105MA7DPCRG3X |
(三)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 必要的尽职调查。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中小企业 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软件谷科技创新创业发 展有限公司、上海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24 家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 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与上述 24 家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本合伙企业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
- 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拟设立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一)基本信息 | |
|---|---|
| 名称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创投(新疆)有限合伙企业 (以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258 号数码港大厦2015-1062号(以最终登记为准)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未上市企业) |
| 合伙企业的目的 | 围绕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目标,在母基 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监督下,通过市场化手段扩 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 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加快发展,为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 增量、新动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
| 存续期限 |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和退出期合计为八年,自有限合伙 企业首次交割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 需要和基金运行情况适当延续,但须经得所持出资份额过 半数以上合伙人的同意,且最多可将存续期延长一年。如 延长存续期限的建议未满足前述相关要求,有限合伙企业 应自存续期限届满之日解散,普通合伙人应以合伙企业利 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变现合伙企业资产。 |
(二)截至本公告日,出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金额(人 民币:万元) |
|---|---|---|---|
| 1 |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 2 | 深圳市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0,000 |
| 3 | 南京红土中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1,000 |
| 4 | 江阴滨江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 5 | 新疆高新重点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 业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 6 | 青岛顺东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5,384 |
| 7 | 南京软件谷科技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 8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
|---|---|---|---|---|
| 9 | 苏州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
| 10 | 宁国市金禾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
| 11 |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
| 12 | 青岛顺东汇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4,026 | |
| 13 | 湖州南浔人才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
| 14 | 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
| 15 | 无锡云林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
| 16 | 南京红土华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
| 17 | 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900 | |
| 18 | 江苏东布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800 | |
| 19 | 青岛顺东汇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有限合伙人 | 2,440 | |
| 20 |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000 | |
| 21 | 乌鲁木齐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000 | |
| 22 | 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000 | |
| 23 | 上海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2,000 | |
| 24 | 乌鲁木齐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
| 合计 | 184,550 |
四、签署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期限和资金托管
-
1.出资数额: 基金规模不低于 2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本合伙企业认
-
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84,550 万元。
-
2.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
3.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期限安排如下: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按照普通
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缴付,除为满足基金备案而需要先行实缴的 出资(如有)外,原则上具体分 3 期缴付,缴付比例分为 30%:30%:40%,其 中首期实缴出资比例应为其认缴出资额的 30%;剩余各期出资仅在前一期已收到 的实缴出资额中不低于百分之七十五(75%)的资金已用于项目投资和支付合伙
企业费用,或合伙企业剩余可投资资金不足以支付拟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时由普通 合伙人通知缴付。各合伙人应按照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要求进行实 缴出资。
- 资金托管: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通过托管账户进
行。托管行为广发银行上海分行。 (二)合伙企业的管理
-
上海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基金管理人资质前,暂由深圳市创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在合伙协议履行期间,上海创新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应及时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则一经取得 管理人资格即应替代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合伙企业管理人。
-
2.合伙企业设合伙人大会。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合伙人的集体
-
议事机构,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3.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专职 人员担任,有限合伙人不得影响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决策的效率、专业性和独立 性,不得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委员名单由 18 位委员组成, 投委会每次作出决议时,根据不同业务特点从 18 位委员中选出不少于 9 位委员, 组成具体项目对应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 方可作出决策。
-
4.合伙企业设咨询委员会。为保证有限合伙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相关利益,
-
防范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道德风险,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专门的咨询委员会。咨询委 员会由主要有限合伙人委派成员共同组成。
(三)基金管理费
有限合伙人于基金投资期内(不含投资延长期)按不超过其认缴出资总额的 2%/年承担基金管理费,于退出期内按不超过其实缴出资总额扣除已退出项目的 投资成本金额后的余额的 2%/年承担管理费。
(四)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 可分配收入 |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指下列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未支付的基 金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后的可分配部分: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收 入(包含返还的项目投资的本金和利润);投资期结束后普通合伙 人确定不再进行投资或用于其它目的并可返还给各合伙人的实缴 出资额;合伙企业从其投资运营活动获得的分红、股息、利息、 |
|
|---|---|---|
| 其它现金收入。为免疑义,合伙企业在存续期内取得的项目投资 收入不得再用于投资。 |
|
|---|---|
| 分配时间 | 当合伙企业在项目退出收到项目投资收入后,普通合伙人应及时 向各合伙人分配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分配时间应在合伙企业 获得该项目退出的项目投资收入后60日内按协议约定的原则和 顺序全部进行分配。 |
| 门槛收益 | 全体合伙人所获得的所有分配收益的总额根据该合伙人实缴出资 额计算收益率达到税前单利8%的门槛收益率。 |
| 优先回报的 合伙人 |
指除普通合伙人外的有限合伙人。 |
| 基本原则 | 单个项目退出即退即分、整体先回本后分利。 |
| 分配顺序 | 合伙人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分配有限合伙人本金:单个项目退出所产生的可分配收益, 先按除特殊有限合伙人以外的全体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一般 有限合伙人”)对基金实缴出资额的相对比例向各一般有限合伙人 分配,直至各一般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对基金的实缴出资金额; (2)分配普通合伙人本金:前项所述分配完成后,如有余额,则 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其对基金的实缴出资金额; (3)分配一般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前项所述分配完成后,如有 余额,则按各一般有限合伙人对基金实缴出资额的相对比例继续 向各一般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各一般有限合伙人获得以其各自 对基金的实缴出资金额为基数按8%/年的简单收益率计算的收益 (收益计算期间自各一般有限合伙人向基金实缴出资之日起至各 一般有限合伙人收到第(1)项所述分配之日止,逐笔分别核算); (4)分配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前项所述分配完成后,如有余额, 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获得以其对基金的实 缴出资金额为基数按8%/年的简单收益率计算的收益(收益计算 期间自普通合伙人向基金实缴出资之日起至普通合伙人收到第 (3)项所述分配之日止,逐笔核算); (5)分配超额收益:前项所述分配完成后,如有余额(以下简称 “超额收益”),则按如下方式分配: ① 若各一般有限合伙人按本项所述可分得的金额未达其对基金 的实缴出资金额的3倍,则将超额收益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80%按实缴出资的相对比例分配给各一般有限合伙人; ② 若各一般有限合伙人按本项所述可分得的金额达到或超过其 对基金的实缴出资金额的3倍,则将剩余超额收益的25%分配给 普通合伙人、75%按实缴出资的相对比例分配给各一般有限合伙 人。 |
(五)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对于符合上市或挂牌标准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在证券交 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重组上市和/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对于暂时不适合上市或挂牌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领 先企业的并购出售、私募股权市场转让和管理层回购退出;
- 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雪龙集团本次参与签署合伙协议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展投资 领域、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获得投资收益,巩固和提高公司竞争力。
该合伙企业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本次投资合伙企业资金来源于 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风险提示
(一)截至目前,本合伙企业尚未进行工商登记,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要求,合伙企业在完成工商登记后,还须向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将 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普通合伙人虽在投资领域有较丰富的行业经验,管理团 队专业,风控措施严格,但在投资过程中仍不能排除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 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收 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积极敦促其加强投后管理 及进度,尽力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不参与 基金份额认购,亦未在本合伙企业以及基金管理人处任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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