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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 ELECTRIC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2
Nov 14,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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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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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推选执行董事
**2002-11-15 06:52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11月13日上
午9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出席及委托出席
董事11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王纪年先生主持,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对公司进行例行巡检后出具的
《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
责人进行了认真学习,要求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和症结所在,制定相应
的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本次董事会认真审议、通
过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巡检发现问题
的整改报告》。
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前一
阶段试行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审议通过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工作细则》。
三、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推选公司董事涂东明先生为公司执
行董事。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
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于2002年9月23日至9月29日对我公司进行了
例行巡回检查,并于2002年10月15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郑证
监[2002]15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接到《通知书》后, 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通知书》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并一
致认为《通知书》所列问题确实客观存在,所提整改要求十分中肯,对
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以及对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将
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针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对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本着严格自律、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逐项落实整改
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02年11月13日,在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
会议上予以通过。
一、公司法人治理、五分开方面存在的问题
1、《通知书》指出:"2001年度公司的职工监事未达到监事总数
1/3以上"。
整改措施:本届监事会将于2003年4月到届,公司拟在2002年度股
东大会选举的第四届监事会中予以改正,届时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职工监事人数将不少于监事会人数的1/3。
2、《通知书》指出:"有部分董事、监事多次无故不出席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且未委托表决情况,公司董事会未予以处理"。
整改措施:上述情况的出现,首先是因为董事会秘书对召开董事会、
监事会的程序把关不严,其次也是因为部分董事、监事对某些会议重视
不够所致。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履行会议通知程序,董事会秘书领导公司证券处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前十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案等书面通知各
位董事、监事,并在会前三天再次电话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如有董事、
监事确定不能出席,提醒其进行委托。目前,董事会、监事会的通知已
经按上述方案进行。
董事会、监事会责令各位董事、监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
一步明确董事、监事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勤勉尽职,切实履行董事、
监事职责,并要求董事、监事尽可能由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确因故不能
出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监事代为
出席。
在做好上述两项工作的基础上,对多次无故不出席董事会、监事会
并且未委托表决的董事、监事,将通过股东大会对其进行改选调整。
3、《通知书》指出:"存在个别会议未按规定程序通知、会议记录
无记录人签字、出席会议董事、监事签名不齐全的情况"。
整改措施:上述情况虽属个别现象,但公司将引以为鉴。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今后在召集董事会、监事会时,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做
好会议的通知工作,并将会议通知及时存档;认真作好会议的记录和记
录人签名;并在会上及时完成所有与会董事和监事的签字。在最近召开
的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中,上述程序已得到了认真贯彻。
4、《通知书》指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控股股东许继集团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任"。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公司前身为许昌继电器厂,1985年王纪年先生开始担任许昌继电器
厂厂长,公司1993年由许昌继电器厂作为独家发起人通过定向募集方式
设立,王纪年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6年成立公司控股母公
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继集团),王纪年先生担任许继集团
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4月公司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7年7月王纪年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一职。公司
上市以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化文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与控股股东之间实现了"五分开"。公司董事会认为,王纪年先生兼任公
司董事长对公司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理由如下:
(1)、作为公司董事长,王纪年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行
使董事长职权,在议案表决上坚持"一人一票",没有利用许继集团的控
股地位干预公司的决策、经营和干部任免。正是在王纪年先生的积极推
动下,公司与许继集团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实现了独
立,有效防止了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或其他行为的发生,维护了公司利益和
中小股东利益。同时,许继集团制订了存续企业自我壮大,在经营业务
上不与上市公司重叠、在经济上不依赖上市公司的方针,在许继集团存
续企业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许继集团与公司之间的"五分开"得到了切实
贯彻。
(2)、王纪年先生是许继"三项制度改革"的倡导者,由王纪年先
生兼任公司董事长有助于持续推动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有
助于公司不断完善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
(3)、王纪年先生在业内外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公司
内部具有很高威望,他担任公司董事长有利于公司与国内外厂商、高等
院校的合作,有利于市场的开拓,有利于提升企业内部凝聚力,推动合
力文化建设,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实现"百年许继"的理想。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过渡一段时期,待条件成熟尽快进
行董事长人选调整。
5、《通知书》指出:"公司没有公章使用登记记录"。
整改措施: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印章使用和管理制度》,在原来文
件签发和原件存档的基础上,加强对公司印章使用的登记,并已于10月
9日开始执行。
二、在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1、《通知书》指出:"许继电气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未
披露完整"。
整改措施:由于公司财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对关
联交易的理解不到位,以及统计工作做得不够细致,致使公司与控股股
东许继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披露不够完整。
公司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处、财务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内容,加强对关联交易披露规定的认识,与此同时,
责成相关人员将公司2001年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每一笔交易都
逐项核查,从交易的内容、规模、金额到集团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控
股情况等,对照关联交易的要求,认真确定是否为关联交易、是否应该
披露、是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还是专项披露,并制订具体认定与操作程
序,确保在2002年年度报告及以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2、《通知书》指出:"200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扩大未进行详细披露"。
整改措施:2001年以前公司只将北京许继电气有限公司、许昌许继
变压器有限公司和珠海许继电气有限公司这3家公司纳入了合并范围。由
于近两年子公司的业务增长较快,资产及销售规模都有所扩大,为了更
加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财会字[1995]11
号《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2001年公司将所占权益比例达到50%以
上的子公司全部纳入了合并范围,合并范围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7个,但
由于财务人员对相关披露的规定不了解而未加以说明。目前公司正在组
织财务人员加强有关信息披露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在今后的信息
披露工作中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并在2002年年度报告中
对合并报表范围进行详细披露。
三、会计核算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通知书》指出:"2001年末部分保证金存款在银行存款中列示,
未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列示"。
整改措施:保证金存款与银行存款在形式和核算方法上相同,且同
属于资产负债表上的"货币资金"项目,由于财务人员的疏忽,未将其纳
入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核算。公司保证金存款2002年上半年已转出,现在
已不存在。今后公司将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加强内部稽核和考
核,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2、《通知书》指出:"在计算按照权益法核算但不纳入合并范围的
公司的投资收益时,被投资单位没有经审计"。
整改措施:2001年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承担本公司审计任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认为,采用权益法核算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包括许昌
许继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珠海许继芝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和西安许
继自动化有限公司)由于在利润总额、资产规模等方面规模较小,且对
公司的财务报告没有重大影响,所以对这些公司没有进行实地审计。但
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抽调了这些公司的部分账表,并对这些公司的会计主
管进行过函调,了解了部分情况。通过此次检查公司深刻地认识到仅这
么做是不够的,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2001年修订
稿)的规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保证在2002年年
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对这些公司全部进行审计。
3、《通知书》指出:"现金流量表中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计算有误"。
整改措施:由于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对现金流量表的理解
不深,在编制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时,将偿还的部分欠款误认为"偿还债务
支付的现金"放入了筹资活动。为此,公司已特意聘请了有关专家对现金
流量表进行讲解,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学习,以杜绝类似错误的发生。
4、《通知书》指出:"'应付工资'的年末余额调入'其他应付款',
在计算所得税时未做纳税调整"。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公司将在200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更正,并进
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对公司的本次巡检,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和推进作用。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公司高度重视,决心彻底对发现问题予以纠正,以维护公司的诚信形象,
对照每一条问题找出责任所在,责令相关责任人认真检讨。董事会、监
事会要求董事、监事进行了认真学习和检讨,组织证券处人员和财务处
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的学习;制订和完善了相关的制度和
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规范操作的程序;对因理解不到位和工作疏
忽造成的纰漏,公司已经给予纠正或在本年度内予以改正。今后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工作、信息披露工作、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等将在
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秘书和总会计师严格把关,保证上述问题通
过整改后不再发生,类似不规范的问题也不再发生。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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