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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zhi Group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Jan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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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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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 定于2025年2月11日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2025 年 2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1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5 日(星期三)

  •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 28 号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九号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5年

  • 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告编号:2025-003)。

  • 3、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 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 4、上述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2月6日9:00-16:30。

  • 2、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 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 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 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世海

联系电话:0576-88931165

传 真:0576-889311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64”,投票简称为“信质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累计投票提案,无互斥提案,也不存在分类表决提案。对 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 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 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