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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zhi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May 19, 2012
54685_rns_2012-05-19_1ad3d1da-5306-4c0f-b66a-fab5098e2cc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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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远期结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信质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的独立董事,详细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资料,现对《关于批准公司2012年度进行累计 交易总额不超过3015万美元和2060万欧元远期结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40%左右为外销,结算时均以美元和欧元为主,公司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拟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 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该项远程结汇业务可以适应外汇市场 的波动,避免汇率对公司经营利益的持续影响,根据公司出口规模,我们认为 公司拟进行的远期结汇规模合理,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同意公司在 2012年视需要拟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3015万美元和2060万欧元。 根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七条规定,“公司在连续十二 个月内所签署的与远期外汇交易相关的框架协议或者远期外汇交易行为,所涉 及的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含30%)或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含50%)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本次远期结汇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再授权董事长在上述 额度内具体批准财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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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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