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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zhi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Aug 1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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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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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要求,作为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2年上半年以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包

括:

  •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互

  • 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 2.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 3.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 4.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 5.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 6.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二、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 任何对外违规担保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能够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风险,维护股东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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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长荣 杨 静 饶育蕾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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