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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ling Electrical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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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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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欣灵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 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 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与 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规 定的相关资质要求,在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 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且在以前年度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1)公司拟补充确认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且为出自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利 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其他的公司制度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
(2)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 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公司依据所处的行业及 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 造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助于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制定薪酬方案的 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依据所处 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助于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制定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 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能按照《公司章程》和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
各环节的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和有 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八、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个人违规 提供担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程颖
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彭松
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项国友
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