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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LEI COMPRESSOR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y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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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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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鑫磊 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鑫磊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要 求,对鑫磊股份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 行价格20.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12,331,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79,529,935.57元,减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 费用人民币(不含税)34,491,946.4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8,309,118.01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6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09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增年产3万台螺杆式空压机技改项目 19,717.80 19,717.80
2 年产80万台小型空压机技改项目 10,553.18 10,553.18
3 新增年产2200台离心式鼓风机项目 10,045.60 10,045.60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5,316.58 45,316.58

公司2023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并于2023年3月3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7,213.63万元 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 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5)。

三、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

款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项决议的有效期于2025 年5月6日届满。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自查及保荐机构定期核查时发现,公司存 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一
委托理财 是否用
超出决议有效 直在理
银行 产品类型 金额(万 认购日期 到期日期 作其他 赎回情况
期的时间 财产品
元) 用途
计息
到期赎回
兴业银行台 结构性存
1,000.00 2025/2/7 2025/5/7 2025/5/7 至募集资
州温岭支行
金专户
上海浦东发 到期赎回
2025/5/7-
展银行温岭 结构性存 1,000.00 2025/2/10 2025/5/9 至募集资
2025/5/9
支行 金专户
兴业银行台 结构性存 2025/5/7- 尚未到期
3,000.00 2025/3/13 2025/7/1
州温岭支行 2025/5/28 赎回
上海浦东发
2025/5/7- 尚未到期
展银行温岭 结构性存 3,000.00 2025/5/6 2025/5/30
2025/5/28 赎回
支行
兴业银行台 结构性存 2025/5/7- 尚未到期
3,000.00 2025/4/30 2025/5/30
州温岭支行 2025/5/28 赎回
兴业银行台 结构性存 2025/5/7- 尚未到期
1,000.00 2025/5/7 2025/5/30
州温岭支行 2025/5/28 赎回
上海浦东发
2025/5/12- 尚未到期
展银行温岭 结构性存 1,000.00 2025/5/12 2025/8/12
2025/5/28 赎回
支行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2024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6日。 因此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开展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 月28日期间共有13,000.00万元,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已经按照终止日期到期赎回, 或将于后续依终止日期到期赎回,相关募集资金始终留存在理财账户进行计息, 不存在挪用情形。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是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 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实施的行为,未对公 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 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对在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28日期间,使用13,000.00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

针对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事项,公司对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 析,后续将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有效期进行专项控制,确保募集资金的 使用合法、合规;同时,已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 行了通报、传达,并组织相关部门就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项培训, 以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意识,避免在后续过程中出现类似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 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 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实施方式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 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 4、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跟进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的义务。

六、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公司自查及保荐 机构定期核查后进行的修正,相关现金管理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 型的要求,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已经按照终止日期到期赎回,或将于后续依终止日 期到期赎回,未对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及募集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本次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及日常经营,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的安全,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可以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 的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形,但相关 募集资金始终留存在理财账户进行计息,不存在挪用情形。该事项未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 习,完善现金管理审核机制,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 使用规范运行。

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业 务的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 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 __

许伟功 陆鹏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