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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LEI COMPRESSOR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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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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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财政部、国务院 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 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 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 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 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 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起诉(仲裁 )人 |
被诉(被仲裁 )人 |
诉讼(仲裁 )事件 |
诉讼(仲裁) 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 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 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 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 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 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 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 行。 |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 证券、银信评 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 、2015年报 、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 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 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 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 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 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 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 ,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 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 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 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 |
| 起诉(仲裁 )人 |
被诉(被仲裁 )人 |
诉讼(仲裁 )事件 |
诉讼(仲裁) 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
| 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 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 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 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 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 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 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 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 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 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 师执业时 间 |
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 审计时间 |
开始在 本所执 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时间 |
|---|---|---|---|---|---|
| 项目合伙人 | 朱作武 | 2011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24年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冯艳慧 | 2017年 | 2020年 | 2017年 | 2019年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张建新 | 2007年 | 2005年 | 2007年 | 2025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作武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 2022年-2024 年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22-23年)、签字合伙人(24年 ) |
| 2022年-2024 年 |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22-23年)、签字合伙人(24年 ) |
|---|---|---|
| 2024年 |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年-2023 年 |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22年-2023 年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22年-2024 年 |
宁波德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3年-2024 年 |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3年-2024 年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艳慧
| 姓名:冯艳慧 | ||
|---|---|---|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2年 |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 2022年-2024年 | 烟台明远创意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建新
| 姓名:张建新 | ||
|---|---|---|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2-2024年 |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2024年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2024年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3-2024年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 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投入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业务规模、所 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需配 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 计收费。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 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 力,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提请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 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本次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生效日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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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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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