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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jiang Yilite Industr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Jun 18, 2006
56558_rns_2006-06-18_3bd72254-7d7d-4e9c-8610-20fdc168cdaa.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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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重要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 引》的相关要求,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公司”)接 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新疆伊犁酿酒总厂等5家非流通股股东委托,负责办理本次A股 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征集股东投票权委 托事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改 革工作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人的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仅为公司拟召开的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审议《新疆伊 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事宜而 制作并签署本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本函”)。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且本次征集行为完全基于征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全体成员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 诈行为。征集人全体成员承诺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的内容不负 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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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XINGJIANG YILITE INDUSTRY CO.,LTD 公司法定代表人: 徐勇辉 先生 公司董事会秘书: 侯宇洲 先生 联系电话: 0991-3667490 传真: 0991-3672172 公司网址: www.yilispirit.com - 电子信箱: hyzh [email protected] 公司注册地址: 新疆新源县肖尔布拉克 公司办公地址 新疆新源县肖尔布拉克 邮政编码: 830006
(二)征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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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A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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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置改革的方案》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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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召开本次A股相关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征集函同时公告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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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公告》。 3.本报告签署日期:200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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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鉴于董事会征集投票权需有专人来负责办理具体事宜,伊力特董事会指定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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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秘书侯宇洲先生负责处理公开征集本次会议投票权的具体事宜。
三、本次 A 股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仅对2006年7月18日召开的2006年度A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份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18日下午15:00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伊力特酒店5楼会议室 召开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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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18日下午15: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14日、2006年7月17日、2006年7月18日每日9:30—
11:30、13:00— 15:00。
(二)股权登记日: 2006年7月7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伊力特酒店5楼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 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形式的平 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 权。
(五)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A 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股东会议通过,无论A股股东是否出席股东 会议或出席股东会议但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均须按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七)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 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A 股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事项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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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表决权
公司A 股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 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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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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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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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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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九)会议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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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7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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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流通股股东, 均有权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征集方案
由于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分散,且A股中小流通股股东亲临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 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A股中小流通股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 集人特发出本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并将按照A股流通股股东的具体指示 代理行使投票权。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7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
- - (二)征集时间:2006年7月17日的10:00 13:30、15:00 19:30; 2006年 7月18 日的10:00-13:30。
-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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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征集对象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提交征集对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本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A股法人股东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A股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2006年7月7日收市后持 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 (请在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送达本公司董秘办(信 函以证券部实际收到为准)。
A股个人流通股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2006年7月7 日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通过挂号信函 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签字)送达本公司董秘办(信函以 证券部实际收到为准)。
授权委托书由A股流通股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 文件应当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A股流通 股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A股流通股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证 券部办公室,确认授权委托。在2006年7月18日下午17:00(现场股东会议召开日) 之前,证券部收到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托 有效。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 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单位的指定地址如下:
收件人: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3 号新疆西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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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830006 电话:0991-3667490
传真:0991-3672172
联系人:侯宇洲 张媛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A股流通股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本公司证券部审核并确认。 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提交征集人并由征集人行使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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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股流通股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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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股流通股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规定的方式在本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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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权征集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2)A股流通股股东已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 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3)A股流通股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A股股东名册 记载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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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股流通股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行使。 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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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股流通股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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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2)A股流通股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3)A股流通股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相关股东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 托自动失效。
(4)A股流通股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 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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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六、签字
董事会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投票委托征集函所涉及的内容均已进行 了详细的审查,投票委托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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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授权委托书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
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声明:征集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人承诺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按照股东的指示代理行 使投票权。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 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 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 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 为自动失效。
委托人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有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的董事会投票 委托征集函,同意董事会按照本委托书的投票指示代理本人行使相关股份的投票权。
| 上市公司名称 |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 | 股票代码 | 股票代码 | 600197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 股东请填写其法人资格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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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 委托人持股数量 | 委托投票的股份数量 | |||||
| 委托指示 | ||||||
| 征集的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
| (注:请对该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作选择的,应明确表示征集人是否有 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否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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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
(注:请对该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作选择的,应明确表示征集人是否有 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否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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