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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jiang Xuefeng Sci-Tech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ug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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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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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雪 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雪峰科技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雪峰科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2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3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10,103,000.00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227,629.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5]00027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 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雪峰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如下:

如下: 如下: 如下: 如下: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大十字支行
802041112010104217027 125,280,000.00 - 已销户

1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
分行
60090154700002534 100,000,000.00 - 已销户
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乌鲁木齐分行
90222201110200017668 95,655,900.00 -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
65001616600052513582 66,611,435.00 10,995,892.51 活期存款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新疆分行
102902000011126 18,092,426.18 活期存款
102902000011241 已销户
102902000028963 0.00 活期存款
合计 387,547,335.00 29,088,318.69

注:初始存放金额 387,547,335.00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369,227,629.28 元差异为扣除的发 行费用。公司在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账户系 2017 年 5 月和 2018 年 11 月变更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而新设, 并已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
资金投资
截至20206
30 日已投入
金额
1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整体迁建技术改造项目
35,680.00 19,565.59 19,565.59
2 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
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12,528.00 12,528.00 11,125.31
3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4,896.14 4,896.14 3,959.91
4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不超过17,000.00 - -
合 计 70,104.14 36,989.73 34,650.8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15]002910号),截至2015年5月31日,雪峰科技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整

2

体迁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7,016.82万元,公司决定用本次募集资金 19,565.59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宜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 出具了同意意见。

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于2015 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 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 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 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16年9月2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 集资金均已全部到期并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经2017年5月25日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爆破工程一体化的 — 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议案》,由于实际情况 发生变化,公司对上述议案提及的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经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2018年11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 造项目部分子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决定将原实施主体克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变更为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分公司,由乌恰分公司实施乌恰混装站项 目。变更前后,以上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前 变更前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后 变更后
名称 投资总金额
(万元)
占募集资
金总额比
已投入
金额(万
元)
名称 投入总金额
(万元)
计划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3

变更前 变更前 变更前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后 变更后
新疆雪峰爆破工
程有限公司爆破
工程一体化设备
技术改造项目
12,528.00 33.93% 0.00 新疆雪峰爆破工
程有限公司爆破
工程一体化设备
技术改造项目
13,515.50 12,528.00
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项目
4,896.14 13.26% 0.00 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项目
5,192.40 4,896.14

截至2020年6月30日,涉及上述变更的募投项目,以乌恰分公司为主体实施乌恰 混装站项目的募投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主体完工并完成了 大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使 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 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运营的前提下,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 用。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和工 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0年6月30日,各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
资总额
截至2020630
日已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
比例
1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整体迁建技术改造项目
19,565.59 19,565.59 100.00%
2 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
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12,528.00 11,125.31 88.80%
3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4,896.14 3,959.91 80.88%
合 计 36,989.73 34,650.81 93.68%

整体迁建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9,565.59 万元,实际已投入资金 19,565.59 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2,528.00 万元,实际已 投入资金 11,125.31 万元,募集资金已投入比例 88.80%。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计划投入资金 4,896.14 万元,实际已投入资金 3,959.91 万元,募集资金已投入比例 80.88%。

4

(五)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雪峰科技拟将上述募集资 金项目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9,088,318.69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 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 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 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雪 峰科技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本次节余募集 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88%,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九州证券认为:

1、雪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雪峰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 10% 以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雪峰科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须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3、雪峰科技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

5

效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雪峰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此页无正文,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

施东


任东升

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