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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yuan Environment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May 3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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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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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18-064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 、“兴源环境”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 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正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樊昌源先生列席 了本次会议。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经过举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对公 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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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方案包括两部分:(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 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准实施或募集配套资金虽获 准实施但所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现金对价,则不足部分由上 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予以补足。

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前,根据杭州兴源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兴源聚金”)与长兴龙蠡日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蠡 日盛”)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兴源聚金拟将持有的杭州绿农环境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绿农环境”)38.4725%的股权转让给龙蠡日盛;兴源聚金转让 绿农环境股权的对价用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从兴源聚金的退伙。在上述股权 转让完成后,绿农环境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杨国严 2,065.50
22.95%
2 杨策 1,984.50
22.05%
3 龙蠡日盛 3,462.5250
38.4725%
4 兴源聚金 1,487.4725
16.5275%
合计 9,000.00
100.00%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杨 国严、杨策、龙蠡日盛及兴源聚金合计持有的绿农环境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完成后,绿农环境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中,绿农环境100%股权的交易作价初定为120,000 万元,其中, 公司计划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杨国严、杨策和龙蠡日盛购买其持有 的绿农环境83.4725%的股权,计划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兴源聚金购买其持有 的绿农环境16.5275%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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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作价的具体方式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交易作价
股份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对
发行股份数量
(股)
股份支付对
1 杨国严 27,540.00
12,207,446

27,540.00

0.00
2 杨策 26,460.00
11,728,723

26,460.00

0.00
3 龙蠡日盛
46,167.00

10,232,048

23,083.50

23,083.50
4 兴源聚金
19,833.00

0

0.00

19,833.00
合计 120,000.00
34,168,217

77,083.50

42,916.50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票数量将不超过上市公司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即208,590,807 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本次交易相关费用以外,将全部用于支付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和交易作价

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绿农环境的股权全部权益进行了预估, 并最终采用收益法的预估结果作为本次的预估值。经预估,截至2018 年3 月31 日,绿农环境的股东全部权益预估值为105,139.21 万元。以上述预估值为参考 依据,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共同协商,本次交易的资产初步作价定为 120,000.00 万元。

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尚需经正式评估 确认,预估值与最终评估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将以经 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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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 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与各交易对方友好协 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2.5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20 个交易日均价的90%,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其他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 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发 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或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 《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根据竞价结果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 股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四)发行股份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初定为120,000.00 万元,其中77,083.50 万元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按照22.56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34,168,217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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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其他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发行数量

公司拟向不超过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交易价格的100%,且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票数量将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的20%,即208,590,807 股。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 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 股等除息、除权变动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五)股份锁定期安排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期安排

(1)杨国严、杨策的股份锁定期安排

杨国严、杨策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具体如下: ①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②自发行完成之日起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期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 为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公司股份数量的30%;

③自发行完成之日起第二十五个月至第三十六个月期间,解除锁定的股份数 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公司股份数量的30%;

④自发行完成之日起第三十七个月起,且经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杨国严、杨策无需向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或杨国严、 杨策对公司的股份补偿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杨国严、杨策因本次交易而获得并 届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解除锁定。

⑤如果利润补偿年度的各年度结束后,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分别未达到 8,500 万元、10,200 万元、12,325 万元的,则杨国严、杨策持有的锁定股份的 锁定期自动延长12 个月。如中国证监会对以上锁定期有特别要求的,按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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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监会的要求执行。以上锁定期满后,有关解锁事宜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2)龙蠡日盛的锁定期安排

如在龙蠡日盛自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的上市之日,其对用于认购本次交 易作价股份的绿农环境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达到12 个月,则龙蠡日盛自本 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否则龙蠡日 盛自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股份锁定期将按照《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以及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安排,并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机构颁布的关 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认购方就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由于兴源环境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六)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及减值测试

1、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承诺人杨国严、杨策承诺绿农环境2018 年、2019 年和2020 年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6,500 万元。如绿 农环境在利润补偿期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人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则承 诺人将按照与公司签署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书》的规定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及安排如下:

如绿农环境届时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 就未达到利润预测的部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优先采用股份补偿, 不足部分采用现金补偿。

如绿农环境截至利润补偿年度最后一年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交易对方应当进行补偿,补偿方式具体如下: 在利润补偿年度最后一年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一次性计算股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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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数,由上市公司以1 元的价格进行回购。

补偿股份数不超过的股数=(拟购买资产作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实际回购股份数的计算公式为:

补偿股份数=(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认购股份总数÷ 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如上市公司在利润补偿年度各年度有现金分红的,其按前述公式计算 的实际回购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上述年度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 赠予上市公司;如上市公司在利润补偿年度各年度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上述公式中“拟购买资产作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应包括送股、公积金转增股 本实施行权时获得的股份数。

(2)如上述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由于上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 债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补偿义务人承诺2 个月 内将等同于上述回购股份数量的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指上市公司 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交易对方之外的股份持 有者),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 后兴源环境的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3)补偿义务人承诺,如其所持兴源环境股份数不足以补偿盈利专项审核 意见所确定净利润差额时,其将在补偿义务发生之日起10 日内,以现金方式补 足差额,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应补足的股份总数 - 已经补偿的股份数量)× 本 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

2、减值测试

在利润补偿年度届满时,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0,则补偿义务人应向公司另行补偿: 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当补偿义务 人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时,则另行补偿现金,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标的资产期 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前述减值额为标的 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 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3、补偿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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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下列任一条件满足后,则公司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10 个工作日内 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后2 个月内 办理完毕股份注销的事宜:

(1)若利润补偿年度内绿农环境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不足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的;

(2)在利润补偿年度届满后对绿农环境进行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减 值额>0。

4、补偿义务在承诺人之间的分担

涉及上述补偿义务时,各补偿义务人按因本次交易各自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占 补偿义务人全体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获得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计算各自应 当补偿给公司的股份数量或现金金额。同时,补偿义务人各成员将对上述补偿义 务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5、应收账款

(1)补偿义务人承诺并保证,就上市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绿农环境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的应收账款总额,应自2021 年1 月1 日起三年内(即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收回。补偿义务人应在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绿农环境2020 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10 日内就绿农环境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的应收账款净额一定比例,并结合款项性质向上市公司缴纳相应保 证金:应收账款净额中1-2 年账龄的需缴纳该部分金额的5%作为保证金;应收 账款净额中2-3 年账龄的需缴纳该部分金额的10%作为保证金;应收账款净额中 3 年及3 年以上账龄的需缴纳该部分金额的50%作为保证金。补偿义务人所需缴 纳的因上述约定产生的应收账款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补偿义务 人以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并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绿农环境2020 年度审计报告 之日起10 日内将等额现金缴纳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2)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上述应收账款总额的回收额达到90%的,上 市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绿农环境2023 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补偿 义务人全额返还保证金。

(3)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上述应收账款总额的回收额未达到90%的, 补偿义务人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绿农环境2023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以 现金向绿农环境补偿上述应收账款总额与实际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其中,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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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义务人优先以上述现金保证金进行补偿,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现金保证金尚有余 额的,由上市公司在10 日内退还给补偿义务人,现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上述应 收账款总额与实际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的,由补偿义务人另行以现金履行完毕补 偿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七)期间损益的归属

经各方一致同意,绿农环境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不得分红,产生的亏损由 交易对方按照其在绿农环境的持股比例以现金全额补偿予上市公司。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由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审计机构对绿农环境进行专项审计,确定过渡期内绿农环境产生的损益。若交 割完成之日为当月15 日(含15 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 若交割完成之日为当月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如存在 亏损,则交易对方应当于前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 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各方同意,交易对方内部各自承担的补偿金额比例的计算方式为:交易对方 各自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交易对方合计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 价,且交易对方各自对本条所述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各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之日前,绿农环境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不得 分红,前述未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以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公司滚存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九)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各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应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本协议生效之 日起20 日内交割完成,交易对方及绿农环境应负责办理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 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予以配合。自交割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一切权 利义务均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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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自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署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之日止 ,绿 农环境不得进行资本公积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交易有关事项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如果 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 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就本次交易事项编 制了《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6]17 号)第四条规定作出审慎判 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该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是否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 > 第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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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构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

根据测算,本次交易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均未达到《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 审核,并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方的认定,由于上 市公司的董事周立武、董事会秘书兼任副总经理樊昌源均在绿农环境担任董事, 绿农环境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公司向杨国严、杨策、兴源聚金及龙蠡日 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绿农环境的 100% 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第 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作出审慎判断, 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该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第 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监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的相关规定作出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该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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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 完整、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说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 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 ,无异常波动情况,不适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 2018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

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对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担保,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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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次对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的担保,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杭州兴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对杭州兴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监事:张正洪、范建国、杨爱芳。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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