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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yuan Environment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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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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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并受让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独立董事已对关于拟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并受让公 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 业务拓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符合公允性原则,不 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符合实际经营需求,未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 李建雄、张明贵、杨芳、方强、盛子夏已按规定予以回避,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丹 路加 赵勇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8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