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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YE LEATHER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Apr 2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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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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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 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0]26 号)的相 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 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 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皮革、毛皮、羽绒及制品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已发布的2012 年4 月20 日行业市盈率如下:(因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未公布C14 皮革、毛皮、羽绒及制品制造业的行业市盈率,故选 取C1 纺织、服装、皮毛作为参考行业)
| 参考数据发布公司 | 参考行业市盈率指标 | 市盈率(倍) |
|---|---|---|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www.csindex.com.cn) |
行业滚动市盈率 (C1 纺织、服装、皮毛) |
20.73 |
| 行业静态市盈率 (C1 纺织、服装、皮毛) |
26.23 | |
|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http://index.cninfo.com.cn/) |
沪深两市行业滚动市盈率加权平均值 (C14皮革、毛皮、羽绒及制品制造业) |
41.08 |
深圳市场行业滚动市盈率加权平均值 (C14皮革、毛皮、羽绒及制品制造业) |
26.39 |
本次发行人发行价格12.00 元对应发行后的2011 年摊薄后每股收益的市盈 率为23.53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滚动市盈率,溢价率为 13.51%;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静态市盈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已经发布的沪深两市行业滚动市盈率加权平均值、深圳市场行业滚动市盈率 加权平均值。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为60,183.44 万元。按照本次发行确 定的价格区间12.00 元/股计算,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约为72,000 万元,超出发 行人已确定的项目总投资金额11,816.56 万元,超出比例为19.63%,存在超募 资金。
目前发行人对超募资金没有明确的使用计划,超募资金将按规定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中。虽然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降低总体财务费用, 但是目前不能带来业务收入的直接增长。未来发行人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和 业务发展整体战略规划,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合理使用本次发行超募资金,董事 会将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超募资金的使用 情况和效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核查报告》中对此发表核查意见。
由于存在超募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现金及净资产将有所增长, 不仅将对发行人资金管理运营及内部控制提出严峻挑战,而且短期内如果业务不 能同步增长,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的风险,以及发行人估值水平下 调、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科技”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并摇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3、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1,200 万股,为
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4,80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申 购简称为“兴业科技”,申购代码为“002674”,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 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2 年4 月20 日完成。根据初步询价情 况,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00 元/股,此价格 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23.53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65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6,120 万股,为本次网下发行股数的5.10 倍。
5、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 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6、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12.00 元的报价)的股票 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 效报价对应的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2 年4 月25 日(T 日,周三)9:30~ 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 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 后,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 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674”。
- 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12 年4 月25 日15:00 之前,T 1 日到账及T 日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 时间。
(3)不同股票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 托管银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 效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
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 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 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 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股票配售 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主承 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有权限制违约股票配售 对象参与主承销商下一项目的网下初步询价。
(6)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200 万股,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2012 年4 月25 日(T 日) 下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接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有效处理结果后,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 录的时间顺序排列,并按申购单位(120 万股)依次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 个编号,并将配号结果提供给摇号机构。最终将摇出10 个号码,每个中签号码 可获配120 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1,2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 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1,200 万股,申购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7)2012 年4 月27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兴 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披 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并披露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 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8)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网上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锁定3 个月。
7、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2 年4 月25 日(T 日,周三)9:30~11:30、 13:00~15:00。
(2)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 股,超过500 股的必须是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48,000 股。
(3) 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 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股票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 下发行申购和网上发行申购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 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 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8、回拨安排:若T 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 回拨,由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 式进行配售。(1)若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摇号的申购单位120 万股,在不改变摇号配号原则基础上,按120 万股的整数倍相应增加中签号码个 数,并通知摇号机构按新的中签号码个数进行摇号;(2)若增加中签号码个数后 不足120 万股的剩余部分作为一个特殊中签号码,在未中签的号码中重新摇出, 由获得该特殊中签号码的机构投资者认购。
若上述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则未能足额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推荐其 他投资者认购;若仍然认购不足,认购不足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在发生回拨 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T+1 日公告回拨公告。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刊登于 2012 年 4 月 1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证券日报》上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 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网 站(www.cninfo.com.cn)查询。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兴业科技 | 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 | 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
| 网下发行 |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下向股票 配售对象定价发行1,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之行为 |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4,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
| 询价对象 |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 规定,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 者 |
| 股票配售对象 | 指询价对象所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主承销商的证 券自营账户、发行人或其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 系的询价对象除外) |
| 投资者 |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 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 者等(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
| 有效申购 |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 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 效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
|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 行银行资金账户 |
| T日 | 指定价后,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 |
| 按其有效报价数量缴付申购资金和本次网上发行 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12年4月25日,周三 |
|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在2012 年4 月18 日至2012 年4 月20 日初步询价期间,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对所有询价对象发出邀请。截至2012 年4 月20 日下午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经确认为有效报价的29 家询价对象统一报价的 40 个股票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有效募集资金需求、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00 元/股。确定方法为:对股票 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按报价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当累 计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于或首次超过1,200 万股5.10 倍时,按上述有 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的最低价格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
值1.00 元。
-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数量为6,0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1,200 万
-
股,网上发行数量为4,800 万股。
3、发行价格: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00 元/股,此价格对应 的市盈率为:
-
(1)23.53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17.65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6日 2012年4月17日(周二)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 T-5日~T-3日 2012年4月18日(周三) ~2012年4月20日(周五)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 |
|---|---|
| T-2日 2012年4月23日(周一) |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报价 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T-1日 2012年4月24日(周二)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 T日 2012年4月25日(周三) |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 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
| T+1日 2012年4月26日(周四) |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
| T+2日 2012年4月27日(周五) |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 T+3日 2012年5月2日(周三)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
注:(1)T日为发行日;
-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 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 主承销商联系。
-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三、网下发行
1、参与对象
经主承销商确认,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且其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有 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为13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6,120万股。参与初步 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 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2、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 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
-
(1)申购资金=发行价格×有效申购数量;
-
(2)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与有效报价数量一致;
-
(3)股票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
-
(4)股票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在2012年4月25日(T日,周三)15:00之前
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 开户行 | 开 户 名 称 | 银 行 账 号 |
|---|---|---|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000023029200403170 |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201501100059868686 |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1000500040018839 |
|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77057923359 |
|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55914224110802 |
|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3066285018150041840 |
|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441010191900000157 |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37010100100219872 |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8910188000097242 |
|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801014040001546 |
|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9009893059705 |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530200001843300000255 |
| 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9170153700000013 |
| 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02082594010000028 |
| 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营业部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12400011735 |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39290303001057738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0000501510209064 |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622296531012 |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751696821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
| 开户行 | 开 户 名 称 | 银 行 账 号 |
|---|---|---|
| 深圳分行 |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 注: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 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 3 、网下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股票配售对象网下申购结果通过摇号抽签的方式确 定本次网下获配的10 个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获配股数。确定原则如下:
(1)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200 万股(即出现了超 额认购的情况)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对申报价格等于或高于最终确定的本次 发行价格并且申购资金有效的股票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 的时间顺序排序,然后按照申购单位(120 万股)依次配号;
2012 年4 月26 日(T+1 日,周四)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发行人和承办单位(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 号中签结果,由此确定本次网下发行获配的10 家配售对象,每一家配售对象获 配120 万股。
(2)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200 万股,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3)若网下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200 万股,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包销认购不足部分。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 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上申购。有关询价对象的具体配售 情况将在 2012 年 4 月 27 日(T+2 日,周五)刊登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详细披露。上述公告一经 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4、多余款项退回
2012 年 4 月 25 日(T 日,周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15:00 后对股票 配售对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 则》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T+1 日,周四)9:00 前发 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股票配售对象备案账户。退款情 况包括:股票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回;股票配
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股票配售对象本次无 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12 年4 月26 日(T+1 日,周四),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 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股票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股票配售对 象T 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2 年4 月27 日(T+2 日, 周五)9:00 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5、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下发行股份锁定期: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发行中网上 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2)验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2012 年4 月26 日(T+1 日,周四)对获配的股票配售对象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 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 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 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 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有权限制违约股票配售对象参与主承销商下一项 目的网下初步询价。
(5)获配的股票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 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 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主承销商在2012 年4 月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期间将4,800 万股“兴业科技”股票输入其在 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12.00 元/股的发行价格 卖出。 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 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股票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
发行申购和网上发行申购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 结束后,由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 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 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 系统主机按每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 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如果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最终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网上 发行数量。
1、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 股,超过500 股的必须是500 股的整数倍, 申购上限不得超过48,000 股,对于 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 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
(2)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 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 认,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2 年4 月24 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 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
(3)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兴业科技”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2012 年4 月25 日(T 日,周三)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兴业科技”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2 年4 月25 日(T 日,周三,含该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 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 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 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 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 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3、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 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2 年4 月26 日(T+1 日,周四),各证券公司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2 年4 月26 日(T+1 日,周四)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主承销商会同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 行核查,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 有效申购,按每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 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 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2 年4 月27 日(T+2 日,周五)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
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主承销商于2012 年4 月27 日(T+2 日,周五)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1 年4 月27 日(T+2 日,周五)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 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2012 年5 月2 日(T+3 日,周三)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 股。 5、结算与登记
(1)2012 年4 月26 日(T+1 日,周四)至2012 年4 月27 日(T+2 日,周 五)(共二个工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 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 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2 年4 月27 日(T+2 日,周五)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 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2 年5 月2 日(T+3 日,周三),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 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 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上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资金 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 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向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股票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
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 1、发行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华春
注册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
邮编:362261
电话:0595-36798886 传真:0595-36798885
联系人:吴美莉
网址:http://www.xingyeleather.com
-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邮编:518048
电话:0755-22623659、22625640
传真:0755-82434614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网址:http://www.pa18.com
发行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