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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YE LEATHER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Feb 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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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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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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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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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 2015 )第 351ZA0005 号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科技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兴业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兴业科技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 201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 合兴业科技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兴业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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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鉴证报告仅供 兴业科技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殷雪芳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邓伟 中国·北京 二O一六年 二 月二十一日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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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监许可〔 2012 〕 513 号 ” 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平安证券 ” )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12 年 4 月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 A 股)股票 6,000 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12.00 元。截至 2012 年 5 月 2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72,0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47,606,335.9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72,393,664.05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验( 2012 )综字第 020039 号 ” 《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025.06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3,000 万 元,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股权支出 7,970.24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502.3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068.31 万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费净额 1,717.71 万元,募集资金保本理财投资收益 716.34 万元)。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 额为 218.26 万元,募集资金保本理财投资收益 39.28 万元,收回上年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 10,000 万元,收回本报告期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6,700 万元,收回上年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3,000 万元 ;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446.72 万元;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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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误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工程款 146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 补充流动资金 6,700 万元,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62.93 万 元(包括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项 目 金额(万元)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初余额 3,502.3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18.26
加:保本理财投资收益 39.28
加:收回上年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加:本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6,700.00
加:收回上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3,000.00
加:转回上年操作失误支付款项 146.00
减:本报告期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46.72
减:本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6,700.00
减:本报告期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62.93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8,496.25

综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1,434.71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余额为 8,496.2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 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 第二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2013 年 4 月,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公司在修订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用途变更、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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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2 年 6 月 12 日本公司与平 安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 瑞森皮革 ” )与平安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 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 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 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兴业科技 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
411762364113 募集资金专户 7,120,452.80
光大银行厦门台湾街
支行
37560181000027069 结构性存款户 30,000,000.00
光大银行厦门台湾街
支行
37560181000027151 结构性存款户 35,000,000.00
瑞森皮革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泉州安海支行
2310014210000098 募集资金专户 1,838.1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泉州津淮支行
7343210182400006871 募集资金专户 81,236.9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安海支行
1408012219008069255 募集资金专户 59,7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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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泉州分行
999012095110888 募集资金专户 12,699,256.88
合 计 84,962,507.34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累计 1,946.50 万元(其中 2015 年 度利息收入 219.42 万元),已扣除手续费累计 10.52 万元(其中 2015 年度手续费 1.16 万 元),保本理财投资收益 755.62 万元(其中 2015 年度保本理财投资收益 39.28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 77,785,281.42 元,该预先投入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 天健正信审( 2012 )专 字第 020551 号 ” 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

2012 年 7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平安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7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后,以 77,785,281.42 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 则》的相关规定。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本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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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瑞森皮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自 2012 年 10 月 24 日起至 2013 年 4 月 23 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上述信息,并于 2012 年 10 月 30 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已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使用期限未超过 6 个月。

2 、本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瑞森皮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13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14 年 4 月 23 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已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上述信息, 并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已于 2013 年 6 月 27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3 、本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此议案于 2013 年 7 月 18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瑞 森皮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已于 2013 年 7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上述信息,并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 7 月 26 日、 8 月 8 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 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9 日、 4 月 15 日、 4 月 21 日、 4 月 22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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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此议案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通过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 5 月 27 日分别 将 5,000.00 万元、 5,000.00 万元合计 10,000.00 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5 、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人民币 6,7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 3 月 24 日将 400.00 万元、 6,300.00 万元合计 6,700.00 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7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此议案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 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福建瑞森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 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中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到牛蓝湿皮生产线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 962.93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在内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962.93 万元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五)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 年度,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总额 7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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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06,335.9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72,393,664.05 元,较原计划的 601,834,400.00 元募 集资金超额募集 70,559,264.05 元;募集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后 净额 680,063.99 元,实际超募资金 71,239,328.04 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1 、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本 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性补偿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6,000 万 元用于永久性补偿流动资金,并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7 月 3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后实施该事项。

2 、截至 2012 年 8 月 3 日,本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 11,188,679.67 元(与超募资金 余额 10,559,264.05 元的差额 629,415.62 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支付银行 手续费后净额所致)。

本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偿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1,188,679.67 元以 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额,公司将注销该超募资 金账户。超募资金账户银行最后一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 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后净额为 50,648.37 元。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8 月 30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后实施该事项。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1 、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 集资金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 账户。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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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6,250.50 万元,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款项 6,250.50 万元。

2 、 2012 年 6 、 7 月份,超募资金使用中,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募集资金 专户中 84.92 万元用于公司非募投项目支出。 2012 年 7 月份,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 汇入募集资金专户中。

3 、 2013 年 3 月 20 日、 25 日,由于银行操作失误,误将本公司自有资金 504 万元、 378 万元存入募集资金定存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 409162647791 账户)。 2013 年 4 月 12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退回自有资金账户。

4 、 2014 年 5 月 29 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使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 安海支行 411762364113 账户)募集资金 197.86 万元人民币用于购汇支付非募投项目使 用的进口设备, 2014 年 7 月 21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5 、 2014 年 12 月 24 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向瑞森公司募集专户(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 1408012219008069255 账户)支付货款 300.00 万元, 2014 年 12 月 25 日,瑞森公司已将上述款项从该募集专户转回本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6 、 2014 年 12 月 8 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 海支行 411762364113 账户)募集资金 26 万元支付非募投项目的工程款, 2015 年 1 月 5 日, 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 7 、 2014 年 12 月 8 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

  • 海支行 411762364113 账户)募集资金 120 万元置换支付非募投项目工程款的银行承兑 汇票, 2015 年 1 月 9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8 、 2015 年 2 月 13 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 海支行 411762364113 账户)募集资金 200 万元置换支付非募投项目工程款的银行承兑 汇票, 2015 年 3 月 10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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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 2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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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67,239.3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09.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420.6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434.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3.34%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本年度
投入金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
额的差额
(3)=
(2)-(1)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
(4)=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
项目
公司年150
万张高档
皮革后整
饰新技术
加工项目
19,978.21 19,978.21 19,978.21 2,875.63 17,681.98 2,296.23 88.51 2016-12-31
354.81
公司年加
工150万
张蓝湿皮
扩建项目
13,487.43 13,487.43 3,184.53 9,606.65 3,880.78 71.23 2016-12-31
259.04
福建瑞森
皮革有限
公司年加
工120 万
40,205.23 18,252.24 18,252.24 1,386.56 18,088.98 163.26 99.11 2015-6-30
-4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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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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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牛原皮、
30万张蓝
湿皮项目
收购徐州
兴宁皮业
有限公司
100%股权
7,970.24 7,970.24 7,970.24 0.00 100.00 2014-6-30
不适
107.41
结余资金
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
962.93 962.93 -962.93
承诺投资
项目小计
60,183.44 59,688.12 59,688.12 8,409.65 54,310.78 5,377.34 270.47 - -
超募资金
投向
归还银行
贷款(如
有)
6,000.00 6,000.00 6,000.00
补充流动
资金(如
有)
1,123.93 1,123.93 1,123.93
超募资金
投向小计
7,123.93 7,123.93 7,123.93
合计 67,307.37 66,812.05 59,688.12 8,409.65 61,434.71 5,377.34 270.47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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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对“瑞森皮革年加
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拟暂缓“瑞森皮革年加工120
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将原定用于投资
该生产线中的13,48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
东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13,487.4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0.06%。该事
项于2013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3年11月
13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从瑞森
公司收回投资款13,487.43万元。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公司拟将“瑞
森皮革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465.56万元
中的7,970.24万元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
合计7,970.24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85%。该事项于2014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4年6月16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从瑞森公司收回投资款7,970.24万元,全部用于
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同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7,778.53万元。本公司于
2012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均发表了
同意置换的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本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福建瑞
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自2012年10月24日起至2013年4月23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实际于2012年10月30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4月22日将
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
未超过6个月。
2、本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
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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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本公司实际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3 年 6 月 27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 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3、本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 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议案于 2013 年 7 月 18 日通过本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实际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7 月 26 日、8 月 8 日分别将 3,000.00 万元、16,600.00 万元、400.00 万 元合计 20,000.00 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4 年 4 月 9 日、15 日、21 日、22 日,本 公司已分别归还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合计 20,0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4、本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 议案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经本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实际于 2015 年 5 月 23 日、27 日分别将 5,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合计 10,000.00 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5、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7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3 月 24 日将 400.00 万元、6,300.00 万元 合计 6,700.00 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7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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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不超过1.4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于2013年4月26日公告。该议案于2013
年5月20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
超过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此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为2.5亿元。该议案于2013年7月18日经公司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购买的保本收益性的理财
产品余额为11,300.00万元。
2、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兴业皮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于2014年5月20日经公
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购买的保本收益性的理
财产品余额为3,000.00万元。
3、截至2015 年12 月31日,公司购买的保本收益性的理财产品余额为0。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蓝湿皮项目”已于2015年10月31日建设完成,
该项目计划投资18,252.24万元,实际投入资金18,088.98万元,项目结余163.26万元,此
外还有利息收入799.67万元。该项目资金结余主要原因:1、公司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本,
根据募投项目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及经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费用管理控制,在保证募投项目品质及进度的前提下尽
可能的减少开支;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保本理财产品取得了相应的理财收益。本公司于2015
年12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12月21日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上
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962.9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9
日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962.93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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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截止2015年12月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款6,250.50万元,累计从募集资
金专户转出款项6,250.50万元 。
2、2012年6、7月份,超募资金使用中,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募集资金专户中84.92
万元用于公司非募投项目支出。2012年7月份,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汇入募集资金专
户中。
3、2013年3月20日、25日,由于银行操作失误,误将本公司自有资金504万元、378万
元存入募集资金定存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409162647791账户)。2013年4月12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退回自有资金账户。
4、2014年5月29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使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
411762364113账户)募集资金197.86万元人民币用于购汇支付非募投项目使用的进口设
备,2014年7月2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5、2014年12月24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向瑞森公司募集专户(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1408012219008069255账户)支付货款300.00万元,2014年12月
25日,瑞森公司已将上述款项从该募集专户转回本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6、2014年12月8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
411762364113账户)募集资金26万元人民币支付非募投项目的工程款,2015年1月5日,
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7、2014年12月8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
411762364113账户)募集资金120万元人民币置换支付非募投项目工程款的银行承兑汇票,
2015年1月9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8、2015年2月13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
411762364113账户)募集资金200万元置换支付非募投项目工程款的银行承兑汇票,2015
年3 月10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公司年150 万张高档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项目及公司年加工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在建设期及试生产期,产能利 用率不高,效益还未能完全体现;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蓝湿皮项目已做变更,现有实施的项目仅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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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120 万张牛原皮到蓝皮段,原项目的产能和承诺效益已不适用。由于上述三个项目均未实现完全达产,未能达到预计效益,随着项 目继续实施,效益会逐步体现。

附表 2

2015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名称: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
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
截至期末计
划累计投资
金额
(1)
本年度实
际投入金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化
1、公司年
加工150
万张蓝湿
皮扩建项
福建瑞森皮革有
限公司年加工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
13,487.43 13,487.43 3,184.53 9,606.65
71.23%
2016-12-31 259.04
2、收购徐
州兴宁皮
业有限公
司100%股
福建瑞森皮革有
限公司年加工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
7,970.24 7,970.24 7,970.24
100.00%
2014-6-30 107.41
不适用
合计 21,457.67 21,457.67 3,184.53 17,576.89
36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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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1、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对“瑞森皮革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
张牛蓝湿皮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拟暂缓“瑞森皮革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牛蓝湿皮加工到
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将原定用于投资该生产线中的13,48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
建项目(安东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13,487.4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0.06%。该事项于2013年
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3年11月13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从瑞森公司收回投资款13,487.43万元。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公司拟将“瑞森皮革年加工120万张牛
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465.56万元中的7,970.24万元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7,970.24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85%。该事项于2014年5月29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4年6月16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从瑞森公司收回投资款7,970.24万元,全部用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上述决议、投资
公告、相关评估报告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详细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注: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在建设期及试生产期,产能利用率不高,效益还未能完全体现,随着项目继续实施,效益会逐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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