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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fengming Group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Jun 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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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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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阅与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首发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中石科技增资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增资并用于 年产45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 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 司以首发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中石科技进行增资。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戴礼兴 ______________ 邵建中 ______________ 程青英 ______________

2018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