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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fengming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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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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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以下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 构。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 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阅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 我们审阅了经营层提交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相关资料及2021年度与关联方浙江 双盈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原桐乡市凤翔化纤有限公司)、桐乡中祥化纤有限公司、 桐乡市扬华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桐乡民泰村 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久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桐乡市广运智联物流有限 公司拟实施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 务经营的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提交关联交 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 方法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

4、经审阅公司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相关议案,

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满足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融资担 保需求,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必要保障,符合公司利益。

5、经审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 度薪酬方案相关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执行的 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符合相关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经营 情况。

6、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7、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经审阅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我们 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 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已履 行了本次置换事项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 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47,943.49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综上,上述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将本次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戴礼兴 __ 邵建中 __ 程青英 __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