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XIN HEE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4

Mar 20, 2024

55001_rns_2024-03-20_d7bfe8f0-0eea-46af-802d-925528a5d706.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实际控制人增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氏家族成员孙瑞鸿先生、 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孙马宝玉女士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柏豪先生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约定上述五人共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进行共同控制。本次签 署《补充协议》是为了公司实现更好地传承与持续发展,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氏家族成员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孙马 宝玉女士于 2013 年 9 月 19 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上述四人基于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使公司具有平稳发展、持续盈利的能力的 目的采取一致行动,就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行使董事表决权、股 东表决权等表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原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只要各方 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则原协议应无限制地持续有效。《一致行动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董事长孙柏豪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合计不低 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孙柏豪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7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

该增持计划尚在实施中。孙柏豪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能够对公司日 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孙柏豪先生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孙氏家族存在关联关系,孙瑞鸿先生与孙柏豪先生系父子关系,孙马 宝玉女士与孙柏豪先生系祖孙关系,孙孟慧女士与孙柏豪先生系姑侄关系。故参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规定,公司本着审慎的原则,将孙柏豪先生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鉴于上述情况,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孙马宝玉女士和孙 柏豪先生五人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共同签署了《补充协议》,以书面协议方式进 一步明确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孙马宝玉女士和孙柏豪先生对 公司的共同控制权以及在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进行意思一致表决的一致 行动关系,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运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 孙马宝玉女士和孙柏豪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281,79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53%。上述五人对本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 picture [415 x 2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孙瑞鸿 乙方:孙孟慧 丙方:卓建荣 丁方:孙马宝玉

戊方:孙柏豪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单独地成为“一方”,合称“各方”。 鉴于,甲乙丙丁四方已于 2013 年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截至本补充协 议签署日,各方均直接或间接持有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此,各方在原协 议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鉴于戊方作为孙氏家族成员并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签署本补充协议,与 甲乙丙丁四方构成一致行动,各方构成欣贺股份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使公司具有平稳发展、持续盈利的能力,各 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日起,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各方应在充分沟通及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行使各方在公司直接和/或间接享有的各项表决权、经营管理权以及 可以施加的影响,以巩固各方对公司的共同控制。

3、在公司存续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 向签署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任何一方经其 他各方书面同意后,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以协议转让、 大宗交易或非交易过户(包括但不限于继承)等方式转让给其亲属(包括不限于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时,受让方自然同时承继本 协议书约定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4、原协议的其他约定不变,原协议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 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本次签署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由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 卓建荣先生和孙马宝玉女士,增加为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孙 马宝玉女士和孙柏豪先生。孙柏豪先生长期在公司任职,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 有利于企业实现更好地传承与持续发展。本次新增共同实际控制人后,公司控股 股东仍为欣贺国际有限公司,未导致控制关系发生实质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和 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孙马宝玉女士和孙柏豪先生签 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