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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HE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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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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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第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 号---规范运作》”) 以及《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仙鹤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规范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有效地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现将2021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选任遵循《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 号---规范运 作》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2021 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仲时先生、独立董事简德三先生和董事王敏强先生 组成,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吴仲时先生担任。 各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 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 了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1 年3 月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1 年4 月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1 年8 月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1 年10 月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并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审计委员会2021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执业独立性的情形。该审计单位执业过程中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聘用要求。

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 审计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 资格,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报 审计工作中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地沟通。督促年审注 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未在审计中 发现公司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 评估,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 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责,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体现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年度内各时期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情况。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或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均 要求公司审计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 意见,整体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能力。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工作,并完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检查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 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现 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需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1 号---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按时按需 有序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时审议各项议案,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切实有效地协调了公司的外部审计,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 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保障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本着客 观、独立、专业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的职权,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 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充分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