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Xiangcai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Dec 14, 2016

56476_rns_2016-12-14_f8e4d754-335c-45db-9812-a60cd7e99e7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6-030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关联交易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本公司拟参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 州银行”)配股,配股数额9,124,943 股,配股金额36,134,774.28 元。如有其他股东放弃配股,本公司拟认购该配股不足部分。

●交易风险:如监管审批受阻等影响而无法实施的,配股方案即 行终止。

●由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本次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温州银行配股构成关联交 易。

●过去12 个月内本公司未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过同类 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温州银行拟以公司总股本2,507,704,637 股为基数,配股比例为 每10 股配2 股,配股价格为3.96 元/股,配股总额不超过501,540,927 股。

本公司拟参与温州银行本次配股。配股数额9,124,943 股,配股 金额36,134,774.28 元。如有其他股东放弃配股,本公司拟认购该配 股不足部分。

由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次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温州银行配股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 住 所: 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注册资本:捌拾伍亿玖仟玖佰叁拾肆万叁仟伍佰叁拾陆元

经营范围:煤炭(无储存)的销售。实业投资,百货、针纺织品、 五金交电、石化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家俱、电子计 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竹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 含无线)、机电设备、黄金饰品、珠宝玉器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业务, 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及软件的研发、技术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为浙江新湖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5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8,906,743.93 万元、负债合计6,366,669.26 万元、股东权益合计 2,540,074.68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1,163,629.88 万元、净利润 116,072.33 万元。

截止2016 年9 月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613,195.58 万元、 负债合计7,237,617.95 万元、股东权益合计2,375,577.63 万元。2016 年1-9 月营业收入871,014.76 万元、净利润69,438.92 万元。

三、温州银行配股方案

以温州银行总股本2,507,704,637 股为基数,配股比例为每10 股配2 股,配股价格为3.96 元/股,配股总额不超过501,540,927 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拟参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 通过参与温州 银行配股调整公司资产结构。公司看好温州银行未来的发展,增加对 温州银行的投资有望为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本次交易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温州银行经营状 况良好,业绩稳定。增加对温州银行的投资,有望为哈高科带来较好 的收益。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温州银行配股符合哈高科 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哈高科共同参与温州银行本次配股。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过去12 个月内本公司未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过同类关

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 1、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2016 年第三季

度财务报表

  • 2、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2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