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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cai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Apr 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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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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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编号:临 2011 -006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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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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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以每股5.3 美元的价格向蓝山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普尼太阳能
(杭州)有限公司40 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合计212 万美元(折合 人民币1378 万元)。以每股5.3 美元的价格向温州物华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130 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 合计689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526.7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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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交易不是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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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交易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报杭州国家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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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审批。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31 日分别与蓝山投资有限公司和温州物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每股 5.3 美元的价格向蓝山投资有限公司转让
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 40 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合计 212 万 美元(折合人民币 1378 万元)。以每股 5.3 美元的价格向温州物华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 130 万美元股权, 转让金额合计 689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4526.73 万元)。本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3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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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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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蓝山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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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资本:壹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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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地址:杭州市钱塘沁园商务馆 12 层 A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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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张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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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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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蓝山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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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财务状况: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蓝山投资有限公司总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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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31989.73 万元,净资产 26057.17 万元,2010 年度营业收入 0 元, 营业利润 4582.06 万元,净利润 3447.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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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温州物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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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经营场所:温州市车站大道 2 号华盟商务广场 1506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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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事务合伙人:倪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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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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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营业务:对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的投资,投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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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温州物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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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温州物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成立于2011 年3 月23 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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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名称: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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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类别: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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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权转让前,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
股比例:
| 股比例: | ||
|---|---|---|
| 股东名称 | 出资数额 | 持股比例 |
| HONGKONG OPTONY CO.,LIMITED | 800 万美元 | 53.33% |
|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 万美元 | 20% |
| 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170 万美元 | 11.33% |
| 湖州市东湖实业公司 | 130 万美元 | 8.67% |
| 北京金盟汇通投资有限公司 | 100 万美元 | 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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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标的 170 万美元股权,截止 2010 年9 月 30 日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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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160.68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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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营业务: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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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资本:150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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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设立时间:2009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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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注册地点:杭州市
9、财务状况:截止 2010 年 9 月 30 日,普尼太阳能(杭州)有 限公司资产总额 9146.47 万元,负债总额 231.38 万元,净资产 8915.09 万元,营业收入 77.72 万元,营业利润-975.94 万元,净利润-1026.46 万元。
四、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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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蓝山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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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普尼太阳能(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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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40 万美元股权以每股 5.3 美元的价格转让给蓝山投资有限 公司,折合人民币后,转让总价为 137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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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蓝山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在本合同订立生效后五日内以现金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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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向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人民币 137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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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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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温州物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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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普尼太阳能(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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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130 万美元股权转让给温州物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折合人 民币后,转让总价为 4526.73 万元;
2、温州物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同意在本合同订立生效后五日内 以现金形式向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总金额的 50%,完成 工商变更后支付余下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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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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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售资产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售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得以使本公司大豆深 加工产业能持续健康经营。预计会使本公司2011 年度净利润增加 4770 万元左右。
六、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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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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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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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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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