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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cai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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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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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 于独立、客观、公正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 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力度,公司拟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 可控,且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事项 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是一家长 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能依法独立承办审计业务, 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中准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 业务、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孙景双先生的简历,我们认为:孙景双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景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本次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孙景双先生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程华 周昆
2021 年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