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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cai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Oct 2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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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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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编号:临 2012-026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12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 5 名董事,全部参与了表决。会议的通 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担保的议 案》;

同意为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 担保,担保额度 12000 万元,期限三年。

由于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另外本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因 此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王玉伟先生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已经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为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 事项。

拟修改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 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 大会的权利,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大会投票权。

如因公司经营状况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经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 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

现金分配股利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由 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订,报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拟修改为: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在当年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在足额预 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每年度具体分红比例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当年度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决定。

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 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在当年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董事会未 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 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 独立意见,且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还应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便 于股东参与表决。

公司利润分配方式以现金分红为主。当公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或

  • 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大时,为满足可持续发展和提高盈利能力的需

  • 求,可采用股票股利。

    •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决定于2012 年11 月8 日召开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以下事项:

  • 1、审议关于为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