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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cai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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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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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资产减值测试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资 产减值测试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交易标的评估基本情况

(一)评估概况

  • 1、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

  • 2、评估基准日:2019 年 10 月 31 日

3、评估报告: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 2348 号)

  • 4、评估对象: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股东全部权

  • 5、评估范围:湘财证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交易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湘财证券进行评估,最终采取了市 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湘财证券的最终评估结论。

(三)评估结论

根据中联评估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 2348

号),湘财证券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0 月 31 日的合并口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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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723,631.51 万元,评估值 1,063,738.32 万元,评估增值 340,106.81 万元,增值率 47.00%。

(四)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湘财证券 99.7273%股份,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 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为 1,060,837.82 万元。

二、资产减值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中联评估对重大资产重组中采取市场法评估的湘财证券股权进 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公允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 219 号)。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直接持有湘财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 99.75%;通过全资孙公司杭州新湘科技有限公司以司法 拍卖形式间接持有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 0.25%,上市公司通过直接及 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为上 市公司以直接和间接形式持有的湘财证券 100%股权。

上市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为 1,276,328.35 万元。

(二)标的资产减值情况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置 入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中准专字(2021)第 111026 号):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 2348 号),湘财 证券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0 月 31 日的合并口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账面值 723,631.51 万元,评估值 1,063,738.32 万元,评估增值 340,106.81 万 元,增值率 47.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湘财证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 1,276,328.35 万 元,收购标的资产 99.7273%股权价值为 1,176,147.15 万元(扣除 2020 年 8 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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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湘财证券增资 96,996.96 万元)大于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湘财证券 99.7273% 股权价格 1,060,837.82 万元,标的资产 99.7273%股权未发生减值。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情况

(一)业绩承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重组管理 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 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 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 3 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 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 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 偿协议。”

(二)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采用的市场法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中所述的“未来收益预期的 估值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 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被评估单位价值的评估方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 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 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因此,不属于《重组管 理办法》中所述的“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

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

四、银河证券对业绩承诺情况的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已经编制了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审计机构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 了审核报告;根据减值测试报告和审核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湘财证 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 1,276,328.35 万元,收购标的资产 99.7273%股权价值 为 1,176,147.15 万元(扣除 2020 年 8 月公司对湘财证券增资 96,996.96 万元)大 于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湘财证券 99.7273%股权价格 1,060,837.82 万元,标的 资产 99.7273%股权未发生减值。

3

本次交易采取了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市场法不属于《重组 管理办法》中所述的“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减值测试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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