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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cai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4
Mar 2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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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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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 600095 )
2014年4月2日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东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
为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以下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和支持。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 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 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 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 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 三、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投票办法: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有一票表决权。对未在表决票上填写表决意见或填写多项表决意见或字迹 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均按弃权计入表决结果。
会议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前终止登记,当会议登记终止后,未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2、计票程序:会议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和公司的监事、出席会议的律 师共同作为监票人,监督投票和计票过程。股东投票结束后,由董事会办 公室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统计投票结果。
3、议案获得通过的条件: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需要由出席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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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本公司根据表决结果做出股东大会决议。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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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4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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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主持人:杨登瑞
一、 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二、 主持人介绍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三、 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四、 审议议案
| 序号 | 议案内容 | 报告人 |
|---|---|---|
| 1 |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马 昆 |
| 2 |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王锦岐 |
| 3 |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王玉伟 |
| 4 | 《公司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马 昆 |
| 5 | 《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马 昆 |
| 6 | 《关于聘请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马 昆 |
| 7 | 《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 的议案》 |
马 昆 |
五、 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六、 主持人公布参加会议的股东人数和代表股数
七、 选举监票人、宣布投票开始
八、 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
九、 工作人员统计票数,监票人监票
-
十、 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 十二、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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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下面我代表公司董事会作2013 年度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
本公司2013 年共召开了14 次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24 项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内容 | |
|---|---|---|---|
| 1 | 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 |
2013 年3 月 5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为哈高科白 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2、《关于 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 |
2013 年4 月 7 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2012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2、《201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 《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4、《关于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的议案》;5、《公司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6、《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关 于聘请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3 | 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 |
2013 年4 月 1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
| 4 | 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 |
2013 年4 月 23 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与温州鼎尖贸易 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的议案》;2、《公司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3、《关于召开201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5 | 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 |
2013 年5 月 3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的议案》 |
| 6 | 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 |
2013 年6 月 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贷款的议案》 |
| 7 | 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 |
2013 年8 月 1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 公司担保的议案》 |
| 8 | 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 |
2013 年8 月 30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半年度报告》 |
| 9 | 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 |
2013 年9 月 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贷款的议案》 |
| 10 | 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 |
2013 年10 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 司担保的议案》 |
| 11 | 第六届董事会 | 2013 年10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常州优博新能源有限公司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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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 |
月28 日 | 保的议案》 | |
|---|---|---|---|
| 12 | 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 |
2013 年10 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
| 13 | 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 |
2013 年11 月22 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聘任王钟声为副 总经理的议案》;2、《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1500万元授信的议案》 |
| 14 | 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 |
2013 年12 月3 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的议案》 |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本公司2013 年共召开了4 次股东大会,其中1 次年度股东大会,3 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 |
召开日期 | 决议内容 |
|---|---|---|
| 2013 年1 月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2013 年3 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 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
|
| 2013 年5 月8 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2012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2、《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 《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 《公司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公司201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6、《关于聘请2013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 |
|
| 2013 年5 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温州鼎尖贸易有限公司签 署互保协议的议案》 |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股东大会2013 年度作出的所有需要董事会执行的决议均已得到有效 执行。
四、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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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制定了《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秘书工作条例》、《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处理暂行规定》、《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办法》、《资金管理若干规定》、《印章、 承诺和授权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多项制度,并督促和指导子公司建立了包 括财务、采购、生产、仓储、物流等涵盖生产经营所有环节的内部控制制 度。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各职能部门都能够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进行 操作。目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系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没有直接或间接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本 公司和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过关联交易。
2、关于信息披露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披露信息。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通过接待股东来 访与咨询等多种方式,加强与股东的交流,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并指 定《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使所有股东都有平等的机会 获得信息。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用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3、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平等 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公司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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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和相关制度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4、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两名独立董事。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 选举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制订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本公司各位董事能够积极 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或授权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并行使表决权。
5、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 为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监事会议 事规则》,各位监事能够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以 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6、关于风险控制
公司董事会通过对可能存在控制风险的有关方面进行自我评估后认 为,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 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在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 陷。当然,由于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仍然存在出现风险与错误的可能, 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以保障财务报告的真实 性、完整性,以及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为避免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其他控股企业之间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 问题,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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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伟先生于2010 年5 月共同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承诺:哈高科将不再新增住宅地产项目,在现有的住宅地产项 目完成开发及销售后,哈高科将不再在中国境内从事住宅地产的开发销 售。本公司于2010 年5 月20 日对该事项进行了公告。
五、公司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 1、出售资产情况
本公司于2013 年10 月通过上海证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卖出488730 股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航投资")股票,获得收益约 857 万元。本次减持后,公司仍持有420000 股"中航投资"股票。
- 2、收购资产情况
公司2013 年度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事项。
- 六、担保情况
截止2013 年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期限 | 审批机构 |
|---|---|---|---|
| 新洲集团有限公司 | 6800 万元 | 2006 年9 月20 日-2019 年9 月20 日 |
四届十八次董事会 |
| 普尼太阳能(杭州) 有限公司、常州优博 新能源有限公司 |
3400 万元 | 2013 年12 月4 日-2016 年12 月10 日 |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 会 |
| 温州鼎尖贸易有限公 司 |
5000 万元 | 2013 年4 月19 日-2015 年4 月19 日 |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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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 团有限公司 |
3000 万元 | 2013 年8 月30 日-2014 年8 月30 日 |
第六届三十次董事会 |
|---|---|---|---|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将从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围 绕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 盈利能力,回报全体股东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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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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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下面我代表公司监事会作2013 年度工作报告,请审议。
2013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开展 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对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实施了有 效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3 年,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7 日上午 11 时在本公司五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正猛 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2)《201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4)《关 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5)《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 的书面审核意见》。
-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
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参与了对议案的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2)《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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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参与了对议案的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2)《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
4、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
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参与了对议案的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2)《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3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2013 年度未发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情况。通过对公司 财务报告、会计账目资料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备、管理 规范。经过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 2013 年度 财务报告公允的反映了本公司 201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状况。
-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 2013 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的使用。
-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公司通过上海证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卖出488730 股中航投 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航投资”)股票,获得收益约857 万 元。本次减持后,公司仍持有420000 股“中航投资”股票。
上述交易严格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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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三、2014 年努力方向
2014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履行好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 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 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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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我们严格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哈尔滨高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履职、注意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为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努力工作。现将 201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金雪军和王玉伟两位独立董 事参加了全部 14 次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事项,会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主动了解相关情况。 在会议上,每位独立董事均能够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并独立、审慎、 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3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3 年 4 月 7 日对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发表独立意见。2012 年 本公司集团本部向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大豆食品有限公司支付 2008 年度 -2011 年度的房产租赁费共计 7,651,297.00 元。公司在编制 2012 年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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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时,将该税费对前期会计报表的影响进行了更正。独立董事 认为,上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重大会计差错 的更正也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重大会计差错更 正处理。
2、2013 年 4 月 7 日对公司 201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认 为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严格 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3、2013 年 4 月 7 日对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经营需要保持适量的流动资金,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 出 2012 年度不分配不转增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该项 预案。
4、2013 年 11 月 22 日对公司聘任王钟声为副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王钟声完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条件的要求。同意聘任王钟声为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 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平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报告期内,各位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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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均能够亲自主持或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各次会议,依据各专门委员 会的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13 年度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在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 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 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2014年努力方向
2014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关注公司治理情 况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司规范、 稳健地经营,保证公司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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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 2013 年财务决算工作已完成,现将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 ) 主要会计数据
| (一)主要会计数据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13年 | 2012年 | 本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552,760,122.54 | 323,606,957.99 | 70.8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150,827.23 | 24,494,700.96 | 35.3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
24,080,975.89 | -25,611,732.36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398,768.17 | 51,088,660.77 | 168.94 |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 同期末增减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03,379,640.08 | 675,033,773.98 | 4.20 |
| 总资产 | 1,443,023,931.98 | 1,553,445,865.13 | -7.11 |
(二) 主要财务数据
| (二)主要财务数据 | |||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3年 | 2012年 | 本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18 | 0.0678 | 35.3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18 | 0.0678 | 35.3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67 | -0.0709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1 | 3.73 | 增加1.08个百 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3.49 | -3.90 | 增加7.39个百 分点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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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3年金额 | 2012年金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8,342.53 | 55,750.4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95,771.61 | 2,103,848.02 |
| 债务重组损益 | 1,420 | -92,663.26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当期净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576,809.37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1,599.64 | 396,649.6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55,251.43 | 64,373,736.6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89,118.6 | -60,493.15 |
| 所得税影响额 | -189,837.44 | -16,670,395.11 |
| 合计 | 9,069,851.34 | 50,106,433.32 |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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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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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1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150,827.23 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为 32,175,599.69 元。根据公司 章程以及公司目前财务状况,2013 年度拟按照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61,263,565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8 元(含税), 合计派发 10,115,379.82 元。
以上议案,请审议。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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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
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2014 年度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人民币。
以上议案,请审议。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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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提供担保协 议书》,互为对方开展银行授信及向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申办融资业务提 供担保,具体如下:
- 一、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期 限: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担保金额: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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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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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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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 号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经营范围:能源、农业、交通、建材工业、贸易、投资等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79 亿元、负债合计551 亿元、净资产128 亿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186 亿元、净利润16.5 亿元。 截止2013 年9 月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70 亿元、负债合计645 亿元、净资产125 亿元。2013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07 亿元、净利润-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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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目前累计担保总额为28200 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其中: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数额为3000 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数额为25200 万元。
由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该担保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林兴、马昆两位董事应对该项议 案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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