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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 Triangle Defense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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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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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阡)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就本 人在2020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强力72500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否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4 |
|---|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出席、 列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故对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 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职期间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4 月22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2019 年利润分配、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计政策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2、2020 年6 月9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公司 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方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事宜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6 月1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取
消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修订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 订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 稿)的独立意见、延期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8 月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11 月2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调 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之决议有效期、调整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 行使职权,对于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必要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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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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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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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 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田阡 2021 年4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