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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 CATERING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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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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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SHAANXI FOREVER LAWFIRM
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1】陕丰律(见)字第 02276号
PRESER

【B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书
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TEL: 86-29-62625550/51/52/54/55/56/57/58/59 FAX: 86-29-62625555 转 8010 URL: http://www.lawforever.com
西安市雁翔路 3369 号曲江创意谷 F 座 5-6 层 5th&6th floors, Building F, Qujiang Creative Circle, No.3369 Yan Xiang Road, Xi'an.
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1】陕丰律(见)字第 02276号
致: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西安饮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安饮食")委托, 指派陈鑫 涛、王斐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章的规 定,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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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1}{2}$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特作出如下声明:
-
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资料 均直实、完整、有效、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者 原件一致, 无仟何虚假记载、重大溃漏及误导性陈述, 且一切足 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
-
本所仅就与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并不 对与会计审计等有关的专业事项发表评论。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涉 及引用审计报告、公告等内容时,均严格按照有关单位提供或公 告的报告或相关文件引述,本所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 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这 些文件的内容,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和作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
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本所律师依法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文件, 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和行为的陈述和说明, 对本次股 东大会召开过程的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 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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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 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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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本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依法出具并提供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一) 2021 年 3月 26 日,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 2021年3月30日, 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12 号), 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审 议事项、出席对象以及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公告通知全体股东。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并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大会已于2021年04月 23日下午14:30, 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001 华商传媒 中心 2 号楼 14F 会议室如期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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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投票时间为: 2021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靳文平】先生主 持。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表及出席现场会议的统计 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计【6】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68, 944, 999 】股, 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529 】%, 其中:
-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人人数共计【 3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68, 884, 59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408 】%(按 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方式计算)。
本所律师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 的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1年04月19日)《前 N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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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持有人名册》、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到会签到表,对出席会议 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他组织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 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出席 人身份证进行了查验, 经本所律师核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均合法、有效。
-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大会网络投票的 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 3 】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 60, 400 】股, 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方式 计算)。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 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5 】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 645, 799 】 股, 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09 】%。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三)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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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截止 2021 年 04 月 19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 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根据公司干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以及《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布了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案,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即: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宙议《关干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及流动资金贷 款额度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见证,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在 公司发布的《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并在发布《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将拟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 予以公布: 本次会议不存在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次股 东大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明的事项相符, 不存在修改原有会 议议程、提出新议案以及对《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表决方式和计票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及《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规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 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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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股东应当明 确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 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 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 可以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 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 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 账户分别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一次以上有 效投票的, 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 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 决或者不符合要求投票的提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 算。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QFII )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 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股境外代理人、香 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总数: 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 不视为有效投票, 不计入出席股东 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
(二)表决程序
$,$ 8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采取 非累积投票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现场会议中,与会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履行了全部会议 议程,以书面方式进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按《公司章 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 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在《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确定的时间段内,通 讨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三)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股东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经见证,本所律师现确认如下表决结果(均 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方式计算):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 168, 885, 499】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8】%;反对股数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352 》; 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 票)的【0】%。
其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 4, 586, 299】股, 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7193】%; 反对【 59, 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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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含网络投票)的【1.2807】%; 弃权【 0 】股, 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 168, 885, 499】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8】%;反对股数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352 】%; 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 票)的【0】%。
其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 4, 586, 299】股, 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7193】%; 反对【 59, 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含网络投票) 的【 1.2807 】%; 弃权【 0 】股, 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 168, 885, 499】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 含网络投票 ) 的【 99.9648 】%; 反对股数 【 59,500 】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352 】%; 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 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 586, 299】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7193】%; 反对【5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含网络投票) 的【 1.2807 】%; 弃权【 0 】股, 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数【 168, 885, 499】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8】%;反对股数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352 】%; 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
其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 4, 586, 299】股, 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7193】%; 反对【 59, 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含网络投票) 的【 1.2807 】%; 弃权【 0 】股, 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 】%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5、《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数 【 168, 885, 499】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648 】%; 反对股数 【 59,500 】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352 】%;
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 586, 299】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7193】%; 反对【 59, 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1.2807】%; 弃权【 0 】股, 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168, 885, 499】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8】%;反对股数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352 】%; 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0】%。
其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 4, 586, 299】股, 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7193】%; 反对【 59, 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含网络投票) 的【 1.2807 】%; 弃权【 0 】股, 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7、《关干向银行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及流动资金贷款额 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68, 885, 499】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8】%;反对股数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352 】%; 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 票)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4, 586, 299】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7193】%; 反对【 59, 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1.2807】%;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由选举的股东代表和监事以及本所律师进行 监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未对现场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 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
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肆份, 经本所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 本所盖章后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 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负责人:爱秘系
PT Turto 见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