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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XINDE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Jan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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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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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二 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24年1月13日的《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4年1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提交的《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追加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因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50亿 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 于公司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及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及《关 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国贸控股提议将 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刊 载于2024年1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2024年1月18日,国贸控股持有公司269,867,236股,持股比例为 39.27%。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天前提出并送达股东大会召集人公 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国贸控股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 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 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 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12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9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 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2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月22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二〇二四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公司发行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2) |
| 7.01 | 发行规模 | √ |
| 7.02 | 发行方式 | √ |
| 7.03 |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 |
| 7.04 | 发行对象 | √ |
| 7.05 | 债券期限 | √ |
| 7.06 |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 |
| 7.07 | 担保情况 | √ |
| 7.08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7.09 | 挂牌转让安排 | √ |
| 7.10 | 承销方式 | √ |
| 7.11 | 决议有效期 | √ |
| 7.12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 √ |
| 8.00 |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5) |
| 8.01 | 发行规模 | √ |
| 8.02 | 发行方式 | √ |
| 8.03 |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 |
| 8.04 | 发行对象 | √ |
| 8.05 | 债券期限 | √ |
| 8.06 |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 √ |
| 8.07 | 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 √ |
| 8.08 | 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 √ |
| 8.09 | 担保情况 | √ |
| 8.10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8.11 | 挂牌转让安排 | √ |
| 8.12 | 偿债保障措施 | √ |
|---|---|---|
| 8.13 | 承销方式 | √ |
| 8.14 | 决议有效期 | √ |
| 8.15 | 关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 √ |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一次会议及第 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分别于2024年1月13日及2024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第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2、上述第2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 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 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4年1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蔡韵玲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 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天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 2024年1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 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二〇二四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公司发行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 √ | ||
|---|---|---|---|---|
| 6.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 案数:(12) | |
| 7.01 | 发行规模 | √ | ||
| 7.02 | 发行方式 | √ | ||
| 7.03 |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 | ||
| 7.04 | 发行对象 | √ | ||
| 7.05 | 债券期限 | √ | ||
| 7.06 |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 | ||
| 7.07 | 担保情况 | √ | ||
| 7.08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 7.09 | 挂牌转让安排 | √ | ||
| 7.10 | 承销方式 | √ | ||
| 7.11 | 决议有效期 | √ | ||
| 7.12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 √ | ||
| 8.00 |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 案数:(15) | |
| 8.01 | 发行规模 | √ | ||
| 8.02 | 发行方式 | √ | ||
| 8.03 |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 | ||
| 8.04 | 发行对象 | √ | ||
| 8.05 | 债券期限 | √ | ||
| 8.06 |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 √ | ||
| 8.07 | 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 √ | ||
| 8.08 | 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 √ | ||
| 8.09 | 担保情况 | √ | ||
| 8.10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 8.11 | 挂牌转让安排 | √ | ||
| 8.12 | 偿债保障措施 | √ | ||
| 8.13 | 承销方式 | √ | ||
| 8.14 | 决议有效期 | √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