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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XINDE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0
Mar 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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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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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09—0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2010年3月8日,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股东大 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3月26日(周五)上午9:3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 年3 月19 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公司章程原“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授权机关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厦门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50206154996787。”
修改为“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授权机关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厦门市工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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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50200100011224。”
(2)公司章程原“第五条 公司住所:厦门信宏大厦2 楼,邮政编码:361006。” 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 号第7 层,邮政编码:361006。”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度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10 年3 月10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 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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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 号信息大厦第7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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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时间:2010 年3 月22 日上午9:00 至2010 年3 月22 日下午5:00。 四、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098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 号信息大厦第7 层
邮编:361006
联系人:林慧婷
-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3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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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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