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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Tungsten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4
Apr 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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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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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3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布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4 月 9 日下午 2:00 开始。
- -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4 月 9 日 9:30 11:30、下午 13:00 15:00。
2、股权登记日:2014 年 4 月 2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帝元维多利亚酒店(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6699 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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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 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议案2.2:发行方式
议案2.3:发行数量
议案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议案2.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议案2.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议案2.7: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议案2.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议案2.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议案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7:《关于公司与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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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8:《关于公司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他8名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稀土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 议案》
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议案》
议案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 人不必须为本公司股东)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 加网络投票。
-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为便于会议安排,请有意参加的股东提前办理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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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时间:2014 年 4 月 3 日、4 月 4 日、4 月 8 日 9:0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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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 619 号 16 层 邮编:361004
联系人:陈康晟
联系电话:0592-5363856 传真:0592-536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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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
-
- -
-
1、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4 月 9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 15:00。
-
2、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
3、投票总议案数:20 个议案。
-
4、投票代码:738549;投票简称:厦钨投票。
-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
(1)买卖方向为买入;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具体如下表:
| 议案序 号 |
议案 | 对应的申报 价格(元) |
|---|---|---|
| 总议案 | 表示对第1项议案至第11项议案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 | 99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 2.2 | 发行方式 | 2.02 |
| 2.3 | 发行数量 | 2.03 |
| 2.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
| 2.5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 2.05 |
| 2.6 |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2.06 |
| 2.7 | 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 2.07 |
| 2.8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2.08 |
| 2.9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 2.09 |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2.10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 5.00 |
| 6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6.00 |
4
| 7 | 《关于公司与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
7.00 |
|---|---|---|
| 8 | 《关于公司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他8 名发行对象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
8.00 |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稀土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9.00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议案》 |
10.00 |
| 11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1.00 |
(3)表决意见(请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 同 意 | 1 股 |
| 反 对 | 2 股 |
| 弃 权 | 3 股 |
(4)投票注意事项
-
A、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
-
决申报不得撤单。
-
B、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
C、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
6、投票举例
-
(1)股权登记日持有“厦门钨业”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
-
股票条件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 738549 | 买入 | 1.00 | 1 股 |
- (2)股权登记日持有“厦门钨业”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 738549 | 买入 | 1.00 | 2 股 |
5
(3)股权登记日持有“厦门钨业”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 738549 | 买入 | 1.00 | 3 股 |
7、计票规则
(1)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 1 至议案 11 中的一项或 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 1 至议案 11 中已投票表决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 1 至议案 11 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在统计表 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 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2)对于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下全部子议案进 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 2.1,2.02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 2.2,依此类推。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4 月 3 日
6
附件: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议案序 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2.2 | 发行方式 | |||
| 2.3 | 发行数量 | |||
| 2.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2.5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 |||
| 2.6 |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
| 2.7 | 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 |||
| 2.8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
| 2.9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 |||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与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他8 名发行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
|||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稀土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的议案》 |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议案》 |
|||
| 11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7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 |
|---|---|
|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
| 委托人股东帐户 | |
| 受托人签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日期 | 年 月 日 |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 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 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 票表决。
-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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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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