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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Tungsten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3
Feb 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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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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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3-00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 年2 月6 日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于2013 年1 月26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 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刘同高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现将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公司召开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拟作如下安排: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2 月26 日下午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3 年2 月26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13 年2 月20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619 号16 层公司1 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收购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 年2 月20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 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为便于会议安排,请有意参加的股东提前办理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 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3 年2 月21 日、22 日、25 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619 号16 层 邮编:361004
联系人:陈康晟
联系电话:0592-5363856 传真:0592-5363857
4、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549;投票简称:厦钨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
元代表议案。具体如下表:
| 议案 序号 |
议 案 | 对应的申报 价格(元) |
|---|---|---|
| 1 | 《关于收购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60%股权的 议案》 |
1.00 |
(3)表决意见(请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 同 意 | 1股 |
| 反 对 | 2股 |
| 弃 权 | 3股 |
(4)投票注意事项
-
A、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
-
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
B、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
C、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2 月7 日
附件: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序号 | 议 案 | 议 案 | 赞 成 |
反 对 |
弃 权 |
|---|---|---|---|---|---|
| 1 | 《关于收购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60%股 权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 |||||
|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
| 委托人股东帐户 | |||||
| 受托人签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日期 | 年 月 | 日 |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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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
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 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 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