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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PORT DEVELOPMENT CO., LTD. M&A Activity 2025

Mar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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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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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的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组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 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上述法规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重组不涉及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 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公司已在《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重组已经履行和 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本次重组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作出 了特别提示;

2、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 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标的资产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重组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 将继续保持其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4、本次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 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 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 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25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