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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PORT DEVELOPMENT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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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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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3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 年11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9]2557 号))核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 港务”或“公司”)2019 年非公开发行94,191,522 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前 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 年1 月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中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担任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至 2021 年12 月31 日止,目前公司尚处于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于2021 年8 月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工作开展的需要,公 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与中金公司签订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与上 市之保荐协议》,持续督导期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期间及其后 的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执行。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 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 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泰证券未完成的对公 司前次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金公司承接。中金公司已指派米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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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相关工作。两位保荐代表 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对中泰证券在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 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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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米凯: 男,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中铁特货IPO、 征和工业IPO、泰禾光电IPO、万华化学非公开发行、招商公路发行股份换股吸 收合并华北高速、圆通速递可转债等项目。

龙海: 男,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中谷物流非公开发 行、顺丰控股非公开发行、中谷物流IPO、中国通号科创板IPO、南方航空A+H 非公开发行、南方航空可转债、招商公路可转债和白云机场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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