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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PORT DEVELOPMEN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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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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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我们作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 的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 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刘鹭华先生、初良勇 先生不再继续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现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 6 次,通讯会议 4 次; 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
| 刘鹭华 | 10 | 10 | 0 | 0 | 5 |
| 初良勇 | 10 | 8 | 2 | 0 | 2 |
| 林晓月 | 10 | 10 | 0 | 0 | 5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相关事项与独立意见如下表:
|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
|---|---|---|---|
| 2020年1月15日 | 1、关于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
| 1、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2 | |||
| 2020年3月19日 | 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
| 3、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层2019年年薪核定结果的独立意见; | |||||
|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控制度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 5、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7、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 |||||
| 见; | |||||
| 8、对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2020年4月20日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宜的独立意见 | ||||
| 2020年4月28日 |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 ||||
| 2020年8月5日 | 对公司《关于增资石湖山码头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 |||||
| 2020年8月17日 | 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
| 2、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2020年10月28日 | 3、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 对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认购路桥翔通定向发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 | |||||
| 2020年12月7日 | 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1、关于公司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独立意见; | |||||
| 2、对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 | |||||
| 意见; | |||||
| 3、对公司《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二 | |||||
| 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4、对公司《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汇、 | |||||
| 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5、对公司《关于公司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四 | |||||
| 十五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6、对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叁亿元应付款 | |||||
| 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 2020年12月23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 | ||||
| 选人之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 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 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4、履行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能。按照委员会议事规则,先后召集、参加了多 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会计报表、内控体系建设、聘任审计机构、公司对外 投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与监督,在达成意见后提 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在年报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公司制定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在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相 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1、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商讨确定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计划。
2、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风险判断及本年度的工作重点。
3、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 2020 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汇报。
4、对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在年审 会计师出具初审意见后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与年审会计师对审计过 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们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七、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我们三位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我们要求 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及时进行补充和说明,为我们独立履行职责提供了工作平台, 拓宽了信息渠道。
以上是我们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刘鹭华、初良勇、林晓月
2021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