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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Leading Optic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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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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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2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2021年6月11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8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 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金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人员的 使命感、归属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厦 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有 利于保障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长效激励与约 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中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本次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3、本次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 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6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