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XIAMEN GUANGPU ELECTRONICS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Jul 8, 2024
55612_rns_2024-07-08_ccf87f2d-763b-4398-a224-0ee49e602d48.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7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 月25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7 月22 日(星期一)
-
7、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4 年7 月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段 内参加网络投票。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
-
号综合楼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选举林国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林瑞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林文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吴晞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戴建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康俊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林志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 | 应选人数(2)人 |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3.01 | 选举杨元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石万巧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4.00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7 月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1、上述提案 1-3 采用累积投票制。提案2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本次股东大会应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 名、独立董事3 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2 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2、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 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 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提案5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 进行公开披露。
除上述所列提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若有 其他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7月23日(9:00—11:30,14:00—17:00)。 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7月23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 到公司。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厦门火炬 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 3、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4年7月23日17:00前 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 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 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 联系电话:0592-5625818
传 真:0592-5625818 邮政编码:361101
联系人:张金燕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
3、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
六、备查文件
-
1、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2、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7 月8 日
附件一: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姓名/名称 | 身份证号码/营业 执照号码 |
||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 是否本人参加 | 备注 |
注:
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二: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100.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表决票数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 1.01 | 选举林国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林瑞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林文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吴晞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2.01 | 选举戴建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
√ | |||
| 2.02 | 选举康俊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
√ | |||
| 2.03 | 选举林志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杨元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 |
√ | |||
|---|---|---|---|---|---|
| 3.02 | 选举石万巧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4.00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和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 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 上的指示;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给每位候选人 的票数。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表决意见或投票数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 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 行投票表决。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632。
-
2.投票简称:光莆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 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 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 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 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4-5 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弃权。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 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对不同提案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 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7 月25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7 月25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