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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GUANGPU ELECTRONICS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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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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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 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 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 次会议,审议议案26 项,具体召开情

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0 年2 月15 日 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0 年2 月20 日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5)发行数量(6)限售期(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8)上市地点(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3、审议《关于公司〈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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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5、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3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0 年3 月8 日 1、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审议《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审议《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7、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0 年4 月18 日 1、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0 年4 月23 日 1、审议《关于〈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6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0 年5 月28 日 1、审议《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审议《关于调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3、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0 年8 月24 日 1、审议《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8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0 年10 月25 日 1、审议《关于拟与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审议《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0 年10 月27 日 1、审议《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0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0 年10 月25 日 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不存在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10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按照监事会 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并做出了相关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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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听取公司各项重 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监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履 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3、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 大决策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规范操作。

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 真、细致的检查。

5、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 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并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行为进行有 效的监督,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经营工作、财务运行、管理情况的督查,认为2020 年度, 公司能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决策、 依法管理、守法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及决策事项科学、合法。 2020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 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守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财务规章制度,2020 年度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正地反 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和股权收购情况,亦未发生其他重大出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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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情况。

5、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 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情况。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 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8、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1)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查后认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 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 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2)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程序合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 行上述调整。

(3)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无法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程序 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四、2021 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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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职责,始终保持独 立性,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力度,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依法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 的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在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培训,开展调查 研究;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风险防 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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