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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GUANGPU ELECTRONICS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1

Feb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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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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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晞敏先生、副总经理彭新霞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0 年12 月23 日起两个月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40 万元。其中,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晞敏先生拟增持公 司股份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 万元;公司副总经理彭 新霞女士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 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1 年2 月22 日,吴晞敏先生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49%,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为22.8800 万元;彭新霞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25%, 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为100.0575 万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2 月22 日收到 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晞敏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彭新霞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价值 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其二人于2020 年12 月23 日至2021 年2 月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 司股份共计84,000 股,累计增持金额为122.9375 万元,已完成本次增持股份计 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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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持主体: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晞敏先生、副总经理彭新霞女士。其中, 吴晞敏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6,80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1519%;彭新霞女士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5,83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572%。

2、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即2020 年12 月23 日)前12 个 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即2020 年12 月23 日)前6 个 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 认同,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增持人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增持人增持公司股 份,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2、增持股份的金额

吴晞敏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 万元;彭新霞女士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 万元,不超过 人民币200 万元;两位高管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 万元,不 超过人民币240 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拟增持股份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 断,在计划增持期间内逐步实施后续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0 年12 月23 日起两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除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不准增持公司股票的期间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相应截止时间将顺延。同时,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 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 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5、增持股份的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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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增持锁定安排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人的特定身份,如丧失 相关身份时不再继续实施其个人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晞敏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49%,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为 22.8800 万元;彭新霞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25%,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为100.0575 万 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吴晞敏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481,8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68%;彭新霞女士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244,8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97%。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 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吴晞敏先生、彭新霞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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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2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