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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GUANGPU ELEC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Oct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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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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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 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很好地履行了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 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 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彭万华 唐炎钊 戴建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