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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GUANGPU ELECTRONIC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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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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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莆股份”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对光莆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8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 71,363,368 股新股。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实际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 69,507,997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4.83 元,共计募集人 民币 1,030,803,595.51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140,135.80 元,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7,663,459.71 元。
截止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9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32,194,638.08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8,315,005.68 元,上述金额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 [2020] 008413 号报告进行审核,但公司仅完成人民币 6,706,526.42 元置换,剩余 人民币 21,608,479.26 元未完成置换;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900,486.08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 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 475,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33,695,207.52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017,663,459.71 |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332,194,638.08 |
|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6,294,152.00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325,900,486.08 |
| 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未完成置换金额 | 21,608,479.26 |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475,000,000.00 |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 1,617,906.63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33,695,207.5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厦门光莆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实 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科技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 验区分行上述四家银行(以下合称“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以上协议统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 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 场调查一次。
根据《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公
司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监 管协议》内容与《深圳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本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 分行 本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 高科技支行 本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分行 厦门光莆照明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 分行 厦门光莆照明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 自贸试验区分行 合计 |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632362476 1,019,192,240.84 259,186.26 3515019821010 0003004 --- 167,638,536.73 5929037948104 06 --- --- 632353231 --- 59,630,245.10 4100023029200 252635 --- 6,167,239.43 --- 1,019,192,240.84 233,695,207.52 |
存储 方式 活期 活期 活期 活期 活期 |
|---|---|---|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初时存放金额为人民币 1,019,192,240.84 元,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017,663,459.71 元的差异为 1,528,781.13 元,该差异为初时存放 金额时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01,766.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590.05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219.4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 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48,046.12 | 48,046.12 |
2,431.72 |
2,541.79 |
5.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 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 项目 |
否 | 10,597.70 | 10,597.70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 SMT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13,122.53 | 13,122.53 |
158.33 |
677.67 |
5.1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01,766.35 | 101,766.35 |
32,590.05 |
33,219.46 |
32.6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
2020年12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831.50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大华核字[2020]008413 号”募集资金置换报告验证确认。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0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0年11月11日,公 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9日、2020年12月16日公司分别使用募集资金2,000.00万元、31,000.00万元、4,500.00 万元、10,00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止2020 年12 月31日尚未到期。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出具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0000 号),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我们认为,光莆股份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 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光莆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列席会议 等多种方式,对光莆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询问募集 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投产项目效益情况;查询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 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以及投产项目的销售合同,并观察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审阅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 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 关管理制度等。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光莆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能清 邱荣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