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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GUANGPU ELECTRONIC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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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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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21]006603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 年度)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 | 1-5 |
|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21]006603 号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莆股 份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 董事会的责任
光莆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光莆股份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光莆股 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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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21]00660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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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光莆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光莆股份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光莆股份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光莆股份公司 2020 年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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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998 号)核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1,363,368 股新股。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实际向发行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9,507,997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4.83 元,共计募集人 民币 1,030,803,595.51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140,135.8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7,663,459.71 元。
截止 2020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9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32,194,638.08 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8,315,005.68 元,上 述金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 008413 号”鉴证报告进 行审核,但公司仅完成人民币 6,706,526.42 元置换,剩余人民币 21,608,479.26 元未完成置换; 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900,486.08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 475,000,000.00 元。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33,695,207.52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017,663,459.71 | |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332,194,638.08 | |
|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6,294,152.00 |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325,900,486.08 | |
| 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未完成置换金额 | 21,608,479.26 | |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475,000,000.00 | |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 1,617,906.63 |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33,695,2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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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二届第十四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上述四家银行(以下合称“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统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 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公司及乙方应及时以 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交易所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本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 分行 本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 高科技支行 本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分行 厦门光莆照明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 分行 厦门光莆照明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 自贸试验区分行 合计 |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632362476 1,019,192,240.84 259,186.26 35150198210100003004 --- 167,638,536.73 592903794810406 --- --- 632353231 --- 59,630,245.10 4100023029200252635 --- 6,167,239.43 --- 1,019,192,240.84 233,695,207.52 |
存储方式 活期 活期 活期 活期 活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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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初时存放金额为人民币 1,019,192,240.84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017,663,459.71 元的差异为 1,528,781.13 元,该差异为初时存放金额时尚未支付的发行 费用。
三、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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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01,766.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590.05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219.4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 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48,046.12 | 48,046.12 | 2,431.72 | 2,541.79 | 5.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 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 目 |
否 | 10,597.70 | 10,597.70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 SMT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13,122.53 | 13,122.53 | 158.33 | 677.67 | 5.1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01,766.35 | 101,766.35 | 32,590.05 | 33,219.46 | 32.6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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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831.50 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况 伙)以“(大华核字[2020]008413 号”募集资金置换报告验证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0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24 日、2020 年 11 月 27 日、2020 年 12 月 9 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分别使用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31,000.00 万元、4,500.00 万元、10,00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到期。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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